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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转+1次PO完】我的爱情小鸟(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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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1次PO完】我的爱情小鸟(翊洁)

小说简介

胜翊不愧是时尚杂志的主编,俊帅得让人又妒又羡,

他痛恨不美丽的人事物,赏心悦目更是他用人的低标,

但新来的美编不会打扮、没女人味,影响他工作情绪,

更该死的是,不长眼的她竟误会他是同性恋,气死人!

身为上司,他应“从里到外、全身上下”好好整治她,

但她的委屈模样让人看了心疼,这可是他最大的罩门。

明明她就不合他喜爱的标准,竟觉得她愈来愈可爱……

吴映洁简直无法相信,能与迷恋多年的胜翊共事,

不起眼的她,能进入他的杂志社工作更是万幸与惊喜。

不过,虽然当他是偶像,她对他的爱可是很单纯的,

更何况她觉得他百分之两百是个男同性恋者,

爱情万万不可能在他们两人之间发生。

然而人生中的意外真的太离谱了,他竟然说要追她?!

爱男人的他还抱她吻她,他是耍她,还是真爱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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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早餐时间,法克家唯一的相聚时光,阵阵咖啡香飘散空中,蛋卷和火腿在盘中滋滋作响,女主人手脚俐落地端上独家菜色,男主人已摆好餐具和鲜花,等待他们两个孩子起床来用餐。

七点半,胜翊从六号二楼走下,翊橙则由八号二楼走下,他们一家四口就占了四个住宅单位,各有七、八十坪,表面上看来挺奢侈的,却有不得不的原因,因为不这么做的话,房子会爆满!

位于一楼的两处店面,男主人法理擎在六号开木制家具店,女主人克莉丝在八号经营法式餐厅,夫妻俩各自拥有生活空间,是他们永保热恋甜度的秘诀。双胞胎老大胜翊热爱时尚,身为男性服装杂志总编,屋内摆满各种风格的服饰,他还喜欢收集香水,每逢大采购绝不手软;老二翊橙则是标准书迷,就读历史博士班兼任讲师,买书买到书商自动送上门,只求世界末日时葬身书堆。

上午七点半,法克兄弟坐在父亲亲手打造的桌椅,品尝母亲所做的台法创意料理,照理说来他们该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孩子,却也同时是最不幸的孩子。

出生二十七年以来,这对双胞胎兄弟就像老天特制的艺术品,看到他们的人都忍不住赞叹,世上怎会有如此完美的生物?然而人生太完美是可能被诅咒的,他们被双亲赐与了这样一个名字──“胜翊”和“翊橙”,一语双关,无限遐思,每次自我介绍总是惹来大笑,笑到喷泪或喷饭也不稀奇。

尽管背负著如此悲情的名字,两兄弟也身心健康地活到十八岁,考上大学后没多久,双亲送给他们的礼物就是二楼的两户房据,同时也宣布:“父母的责任到此已了,以后请自立自强,要怎么生活都行,就是得自己负责。”

那天起,他们开始打工族的日子,学费生活费都得靠自己,爸妈说什么就是一毛也不给,如此铁血教育也是种锻炼,如今两兄弟在职场上各有一片天。唯一不变的是,全家仍要一起吃早餐。

“快趁热吃,今天的蛋卷放了松露喔!”空气中满是美食香味,克莉丝可是多次登上报章杂志的大厨,但她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碗盘被家人一扫而空。

法理擎才尝了一口就双手掩面,皱眉惊呼:“啊~~为什么让我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要是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呜呜呜……”

克莉丝摸摸丈夫的头,像哄小孩一样地说:“亲爱的,如果你明天就挂了,你会感激我让你的人生到达过颠峰。”

“喔~~克莉丝,我神奇伟大的克莉丝,我能回报你的,只有为你唱首AllIAskofYou~~”这是歌剧魅影中的经典曲目,由于女主角名叫克莉丝,自然成为法理擎的最爱,从头到尾都能熟唱,自封为“魅影”和“子爵”的双重化身,反正都要跟克莉丝在一起就对了。

他们夫妻就是这么恶心又搞笑,活在两人的小宇宙中,法克兄弟早已看到没感觉,不过老爸的破嗓子实在刺耳,胜翊忍不住插嘴问:“打个岔,为什么要给我们取这种名字?”

自从懂事以来,他们不知问过多少次了,明知答案仍旧令人愤慨,反正不问白不问,多问几次,看能不能让始作俑者良心有愧。

“你们是我们的心肝宝贝呀~~名字当然要有爸爸和妈妈的结合。”克莉丝甜笑著回答道。她是一位褐发绿眼的法国女子,身高一七五公分,跟老公一样高,两人总是平起平坐,过著相互尊重却又你侬我侬的生活。

从小她就像豌豆公主似的,总是找不到好睡的床,二十五岁那年她来台湾参加国际美食展,一不小心闯进法理擎的木工家具店,躺上他亲手打造的桧木床,一时惊为天床,拜托他一定要让她空运回法国。谁知外表憨厚的木工却有奸诈内心,居然说这是他自己和未来老婆要睡的床,属于非卖品!

万分惋惜的克莉丝回国后念念不忘,隔年再来台湾参加美食展,又来到木工家具店躺上那张床,这回她不打算回法国了,为了一生好眠,她甘愿嫁台湾郎啊。

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就这么写下结局,隔年克莉丝生下一对双胞胎,混血儿总是得天独厚,俊俏的程度连医生护士都特别关爱。取名时他们灵光一闪,结合了彼此的姓氏,把儿子取名为胜翊和翊橙,也就是法理擎和克莉丝的爱情结晶。

翊橙接续问道:“为什么不用克法翊和克法橙?”其实他们要的不多,只要正常就好,偏偏父母给了他们最可笑的!

“克这个姓不在百家姓之内,我们也是万分的无奈,你们要知道,做人不外乎法、理、情,我们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国民呦!”法理擎当初一心想以妻子的名字为首,可惜户政人员说“克”不能列入姓氏,让人徒呼负负。

胜翊早就听腻了这套官方回答,换个方式问:“如果是女儿,你们也给她们取这种名字吗?”

“我们生的是儿子,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不存在,等你们准备迎接妹妹的时候再来烦恼,千万别浪费宝贵光阴。”克莉丝四两拨千斤,闪避了这项质问。

胜翊和翊橙互望一眼,兄弟之间的默契不需言语,他们的爹娘就是这么无良兼无赖,做儿子的既不能选择父母,也不能隐姓埋名过日子,唯有继续忍气吞声了。

“我走了!”早餐时间到此结束,法克兄弟各自上班上课去,不管背负著多么沉重的姓名,迈出的脚步仍要自信昂扬。

“翊翊、橙橙,明早见喔!”一对心满意足的父母,望著他们爱的创造品,多么完美、多么出色,然后想到他们那恶搞的名字,夫妻俩仰头大笑,人间处处有欢乐,自家的更是百笑不腻。

“MQ出版社”已具三十年历史,旗下员工破百,拥有许多热门书系,例如运动、健康、旅行、政治等主题,其中以“MQ杂志”最受瞩目。在台湾,男性消费力抬头的今日,男性杂志发行量爆增到三十万本,而要做一个优质男人除了IQ、EQ,更要有MQ,也就是“Men  Quotient男性商数”,想知道最酷的衣著、最屌的车子、最炫的活动,就该选择“MQ杂志”。

早上八点半,一身劲装的胜翊大步走进门,分别向警卫、总机和清洁工打过招呼,招个手不用吭声,他就喜欢这种干脆俐落的气氛。出版社内大多为男性员工,从老板到工友,占了百分之九十五,彻头彻尾地发扬男性文化。

身为杂志总编的他工作繁重,每年除了十二本月刊,还有四本季刊,本本都必须是精品,他向来对自己如此要求。今天他除了要赶进度,还有个棘手难题,前任美编为爱走天涯,跑去德国跟老相好同居,他非得找个又耐操又能久待的人才,而且绝对不能重视爱情大于事业。

面试者共有二十位,面试官只有老板沈言枫和总编胜翊,有的谈不到两分钟就知道结果,有的谈了二十分钟还是难以决定,最后他们牺牲午餐时间,在沈言枫的办公室继续讨论,真的不能再等下去了,开玩笑,美编可是服装杂志的门面耶!

时针滴答,咖啡冷了,三明治吃不到两口,沈言枫咬著烟斗,胜翊敲著桌沿,两人面对面坐著,桌上散落成堆的履历表,两人正严肃思考著。

眼看午休时间即将结束,沈言枫放下烟斗,拿起一张履历,语气平和道:“就选这个好了。”

胜翊接过一看,惊讶于老板的不明智。“这个?不会打扮、不会说话,选她做啥?”

他记得非常清楚,在所有面试人选中,就数这个吴映洁最平庸,长相普普没啥关系,穿著却完全不及格,态度又不够大方,活生生就是个宅女,这种人怎能进入“MQ杂志”?别说他以貌取人,这可是一个强调美感的行业哪!

“她只是来做美编的,又不用拉广告、见客户,更何况,姿色平平才能稳住人心,红颜向来是祸水。”沈言枫五十岁了,可不是白活这半世纪的,别看他表面随兴,心中自有定见。

“拜托!赏心悦目可是我们部门的必备条件耶!”胜翊生平最痛恨的就是不美,不公不义不孝不举都还好,不美简直是罪大恶极,就算大众脸也该找出自我特色,尤其是美术编辑,首要之务就该把自己搞得像个美术品!

沈言枫瞪了他的爱将一眼。“什么歪理?除了赏心悦目,更重要是真材实料,你懂不懂?你瞧瞧她的履历,才二十三岁就有五年经历,还有一堆相关证照,这种人才去哪儿找?”

“谁说才貌不能双全?我们MQ杂志里,个个都是专家也是明星,尤其是我本人。”胜翊挺起胸膛,不无骄傲地说。

沈言枫无法否认,这群编辑都是些有本事骄傲自得的角色,除了脑袋好、专业强,还拥有绝妙外表,无论是哪种风格,总之让人过目难忘。但既然争论到水火不容,就得摆出老板的架势,这是每个身为老板的人都必须了解的第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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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沈言枫嘴角一沉,质问道:“我是老板?你是老板?”

“你是老板。”胜翊心不甘情不愿地指出事实。

“那不就得了?”沈言枫轻轻一笑,得意之情尽在不言中。

“哼!”胜翊内心暗骂脏话,就不要等到哪天轮他当老板,到时一定也要逞逞威风。

看他皱眉,沈言枫连忙劝哄:“唉呦~~小心点别长皱纹了,你全身上下最重要的就是那张脸啊!”

“沈老板,请你别欺人太甚!”胜翊生平最恨的除了自己的名字,就是别人只看他的“美色”、忽略他的脑子,别以为做美男子是件乐事,虽然在女人圈吃得开,在职场上却备受歧视,尤其是一些长相抱歉的男人,总爱调侃他靠脸蛋吃饭,妈的,自己没豆腐可吃就算了,偏偏爱乱吃别人豆腐!

堂堂男子汉最恨被当成小白脸,胜翊曾当过兼职模特儿,退出后发愤图强、力争上游,终于让他坐上总编的位子,看还有谁敢说他靠脸蛋吃饭?无奈碰上一个自以为幽默的老板,常说些让他吐血的话!

沈言枫哈哈大笑,完全不当一回事,帅哥天生就该让人亏,谁叫他占尽优势呢?

胜翊试著不去理会那魔音传脑,双眼瞪著履历表上那张照片,心想往后就要跟这只丑小鸭共事,忍不住幽幽诉苦:“万一她爱上我怎么办?”

他不是瞎子,面试时每个女人都眼冒爱心盯著他,连男人也忍不住流露爱慕,他曾被各种各样的人追求过,有些是享受、有些是折磨,但无论如何,他没兴趣被一个宅女暗恋。

沈言枫耸耸肩,一脸平淡地说:“不管男人女人都可能为你争风吃醋,除非你离开本出版社,否则这些花痴故事照样会发生,这么说来你是建议我把你辞了?”

“这对我太不公平了!”有没有搞错,身为万人迷也是一种罪过吗?

“世上没有所谓的公平,你长得这么英俊,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好,算你狠。”胜翊只得咬牙忍下,他自己也明白,他确实帅得不可原谅,引来多少人嫉妒垂涎,这世界确实是不公平的啊。

“对了。”沈言枫嘿嘿一笑,提醒他一件更重要的事。“别跟我说,你没发现她的F罩杯?如果你连这点都忽略了,我可真要怀疑你是不是个男人?”

“胸大又怎样?万一无脑怎么办?”胜翊就知道老板是只狼,都六十岁了还爱眼睛吃冰淇淋,对于“哺乳类”女性尤其没有抗拒力。

“胸大无脑,至少还有胸大,总比无脑又无胸好,你要多看看人家的优点,就这么决定了,让这朵可爱的小花儿,点亮我们灰暗的办公室。”沈言枫心情极佳,他真受够了老是看著一堆男人,地球上应该有男人和女人,阴阳调和才像话嘛!

天大地大老板最大,胜翊这回不战而败,即使战了也会败,只希望从明天开始,日子不会变得太难过。

就要上班了,吴映洁整晚失眠,凌晨又频频醒来,死命瞪著闹钟,纳闷时间怎会过得这么慢,她真等不及要出门了!事实上,直到现在她还不敢相信,她当真被“MQ杂志”录取了!

七点半下了床,她只花十分钟就完成洗脸、刷牙和穿衣等动作,反正衣柜里都是差不多的款式,选哪件都是一样的效果,她的身高不高,偏偏体重不轻,只能穿些宽松的暗色衣服。至于发型则是清汤挂面的学生头,从她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没变过,每个人都认得她的招牌发型,唯一变化的是,上国中后她脸上多了一副黑框眼镜,十年来不曾损坏,只换过度数更深的镜片。

整装完毕,镜中的女孩看来毫无女人味,像是大卖场中滞销的冬瓜,只有她自己看得出来,今天的她眼睛特别亮、脸颊特别红,因为她全身都兴奋到不行,真怕自己忍不住尖叫起来,或是在路上突然跳起钢管舞(虽然说她根本也不会跳)。

准备好简单的早餐,她一个人坐在小茶几前品尝,音响正播送著电影“断背山”的原声带,每听一回她就眼眶含泪一次,那种荡气回肠的爱情啊,尽管她不曾领会,藉著这些美好的作品,仿佛已爱过好几回。

从小她就是跳级资优生,十八岁那年已大学毕业,但她不愿继续深造,她很明白自己要走的路,跟学术研究并无太大关系。爸妈和哥哥们都在宜兰老家,她自己在台北找了工作,自力更生,五年来过著简单的生活,往返于公司和住处之间,唯一兴趣就是和俱乐部的伙伴们讨论BL,没错,她人生的意义就在于BoysLove,从未谈过恋爱的她,只要能看BL就死而无憾了。

没想到在二十三岁这年,她出运了!她居然可以到“MQ杂志”上班,天哪!为此她在俱乐部的地位大大提升,所有人都在等她的最新报告,包括照片、录影、漫画等新作,绝对都要跟BL有关啊!

身负重任的她,在运动背包里放进了照相手机、数位相机和素描本,她知道,未来的这段日子里,她将是一个活在幸福巅峰的女人。

八点五十分,吴映洁走进“MQ出版社”,循著指标来到“MQ杂志”,一路所见的都是些精彩人物,有型有款有风格,她就像个乡下姥姥进了大观园,竭尽所能才把下巴收回。

杂志专属办公室内充满时尚风味,桌椅摆设都是名牌精品,墙上挂著男模月历,桌上是正准备出刊的稿件,电脑桌面当然是本期封面,到处可见最红的明星、运动员和名人,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极品帅哥!吴映洁难以掩饰自己的兴奋,这对一个BL腐女来说,完全是大萌的气息。所谓萌,也就是超诱人、超刺激的意思,让人打从心底燃烧起来。

不行,她得忍住!不能一开始就显露本性,她怕会吓坏这些无知的正常人,从接触BL以来她就明白,这并非普通人能理解的乐趣,包括她保守传统的爸妈,就让他们把她当成一个单纯女孩吧。

大约三十坪的空间内,有四张办公桌面对面而坐,已经有三位男同事在工作,她明明准时抵达,这些人却更早到,明天起她也要跟进!最前方那张大桌子,就是总编胜翊的位子,毫无疑问的,他是她一早以来看到最迷人的男人。

“总编早……我是吴映洁,新来的美编。”她走到大桌旁,像个小媳妇似地颤声道。

胜翊冷冷看她一眼,胸部确实很大,希望她的优点不止于此。“英文名字叫什么?”

“啊?”吴映洁呆了两秒,心想好洋派的地方啊,居然要用英文名字?

“给你介绍一下,采访编辑奥斯卡、文稿编辑安德烈、摄影师山姆,至于我叫吉柏特。”胜翊替她介绍同事,顺便观察她的反应,果然就像一般女人,露出痴迷的微笑,啧啧!

“哈啰~~”奥斯卡、安德烈和山姆抬起头来,齐声向新同事打招呼,一眼看出她并非时尚信徒,爱美的总编不知怎会录用她,想必有什么过人的内涵。

“你们好,我叫安妮。”这是她自己取的,她喜欢安妮这名字,在许多作品中出现过,有梦幻角色也有坚毅代表。

胜翊叹了口气,心想这名字毫无品味,包括她的服装、发型、眼镜,没有一样合他的意,老板居然要他跟这样不美的美编共事,他的工作情绪怎能不受影响。

一听到这回答,山姆立刻站起来说:“安妮?吉柏特?你们不正是清秀佳人的男女主角吗?哈哈~~我们这里有凡尔赛玫瑰,还有清秀佳人,真是人才济济!”

别看山姆一脸落腮胡,身材勇壮如熊,他可是外文硕士毕业,熟读中外经典名著,专长却是登山以及拍照。

胜翊一点都不欣赏这比喻。“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拿那本骗小孩的童书来影射我!我才不会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那个吉柏特完全是个蠢蛋!”

对于总编的抗议,山姆只翊哉笑道:“吉柏特,你这么激动就更像吉柏特了。”

吴映洁听了在心底微笑,这几位同事除了各有特色,显然也都是有趣人物。尤其是灿烂金发的奥斯卡、短鬈黑发的安德烈,一个冷艳一个刚强,简直像从漫画走出来的人物,她得费好大的劲才能忍住不拿出相机,对著他们大拍特拍。

“欢迎你,安妮。”奥斯卡和安德烈异口同声说,说完后又有点嫌恶地瞪著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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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认识你们,你们真是绝配!”想到凡尔赛玫瑰这部漫画,她眼中浮现灿烂星光,差点没流下泪水及口水……要知道奥斯卡是全世界最帅气的女生,安德烈则是全宇宙最深情的男人,他们俩又像男同志恋情,又有男女间的浪漫,一次满足两种想像,棒呆了。

听到新同事这么说,奥斯卡望向身旁的安德烈,一脸不屑。“得了吧!这小子像背后灵似的,想甩都甩不掉,超烦的。”

过去他们轰轰烈烈地爱过,堪称男同志圈中最完美的一对,也许正因为完美而无法长久,有一卡车的人想介入他们,经过几番挑拨离间,他们各自拥有新欢,分分合合了几回,再也回不到往日。

“我可没黏著你,是你常常缠著我要稿子吧?”安德烈身为采访编辑,必须和文稿编辑相辅相成,这对他来说是莫大折磨,酸甜苦辣却又无法自拔。

这两人表面平静、暗潮汹涌,旁人只能雾里看花,吴映洁并未因此梦碎,事实上她超迷恋如此情节,爱情故事还是要有波折才精彩,若一直平平顺顺怎会有火花,刺激才是王道啊!

就在她心中小鹿乱撞之际,一道声音把她拉回现实世界,只听得胜翊冷冷说:“不要发花痴,快点给我做事!”

花痴?总编的遣词用字果真精准,她收回垂涎的表情,坐到唯一的空椅上,打开电脑集中精神,用实力证明她是有资格待在这里的,没错,说什么她都不会走,从此她就是忠心耿耿的MQ人。

新进人员介绍就到此为止,“MQ杂志”天天都在赶进度,没时间多聊风花雪月,还是赶紧做正经事。

望著身旁四位各异其趣的美男子,有如被F4包围,吴映洁内心幽幽叹了口气,她生命的最高点就在于此,耳畔尽是仙乐飘飘,她正和四位帅哥享用同一空间的空气,呜呜,连呼吸都是幸福,旋转吧七彩霓虹灯,在幻想中她已是公主。

正文 第二章

事实证明,吴映洁并非胸大无脑的花痴,而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她效率高、领悟力强、深具美感,每当她做好完稿,总引来其他三位同事的赞叹,原来录用她真是有道理的呢。

就连胜翊也不得不承认,这丫头表现得如鱼得水,甚至还有时间摸鱼!

上班才第三天,胜翊就抓到她的小把柄,拍拍她的肩问:“你在画什么东西?”

“没有、没事!”吴映洁急著把素描本塞进抽屉,但在总编杀人的眼光中,只得乖乖交出来。原以为他们都在赶稿,应该不会察觉她的行动,没想到还是被抓包了。

“喔,你会画漫画?”胜翊眨了眨眼,认出这是少女漫画的风格,脸小、腿长、九头身、晶亮的眼、飘逸的发,还在画像旁写著名字,分别是奥斯卡、安德烈、山姆和他自己,尤其是他的画像,占了一半以上!

吴映洁的脸垂到胸前(这对F罩杯的人而言是很容易做到的),不敢抬头见人,惨了,他们会不会当她是个变态?俱乐部的朋友们都很喜欢这些画作,无论如何也要传上网站让大家欣赏,希望总编不会把素描本没收,以前她国中、高中老师都是这么做的,呜呼哀哉~~

“我也要看!”安德烈凑上前来,看到自己被画得更帅,非常满意,赞美道:“哇,原来你是个梦幻少女,以后叫你小洁洁好了!”

安德烈有著一头狂乱黑发,剪得极短仍有自己的个性,每天都以不同的卷度出现,而在吴映洁的素描本中,他整个人就像团黑火,散发性感炽热的魅力。

“嗯,很适合你,一个爱作梦的女孩。”奥斯卡也深有同感,每个人都喜欢自己被美化,因此他难得毫无意见地同意安德烈的说法。

奥斯卡原本就是美型风格,染了一头金色的及肩长发,老爱穿些蕾丝、荷叶袖、烫金边的衣服,在吴映洁的诠释中,更有如童话故事的王子。

受宠若惊的吴映洁缓缓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被两个如此出色的男子包围,还亲密地叫她小洁洁,哪颗少女心能不因此怦然?

这时山姆刚好从隔壁摄影棚回来,看见同事们聚精会神地研究美编的作品,他自然不能错过,一看就睁大眼。“安妮,你果然是个幻想力丰富的女孩,跟书上写的一模一样,太可爱了!”

山姆人高马大、满脸胡渣,被她画成温柔敦厚的好男人,还穿著围裙下厨,笑容超完美。

“现在她叫小洁洁啦!”安德烈提醒山姆。

“小洁洁?哇呜,我正想给我未来女儿取这名字,这么说来,我非得当你干爹不可了。”山姆大叔四十岁了仍未婚,但一天到晚想著未来的女儿,他不喜欢男孩,只希望有个贴心女儿。

“爹地~~”吴映洁从善如流,让旁人吓了一大跳,没想到她外表文静害羞,本性却是非常三八啊!

“乖女儿,我亲爱的小洁洁!”山姆给她一个熊抱,这小女孩可真会抓住人心。

胜翊打断他们的父女情深。“喂,你们没发现我的画像最多吗?”

确实,素描本里有一半以上都是胜翊,在她笔下呈现各种造型,一会儿是模特儿,一会儿是拳击手,还有警察、船长、赛车手等职业,每一张都神采飞扬、帅气破表。如此百变风格,却让他这位当事人嘴角扭曲,仿佛被卷入cosplay深不见底的沼泽中。

“那又怎样?”奥斯卡从小自认比白雪公主还美丽,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总编是全公司最有吸引力的男人,不像他长得太美艳,只能吸引安德烈这种傻瓜。

胜翊指著吴映洁说:“这花痴摆明在暗恋我,这样会影响我的工作情绪!”

山姆皱起眉头,替自家孩子说话:“总编,不要老说我们小洁洁花痴,你瞧她的笔触多么纯真,她根本是个艺术家啊!”

安德烈也帮腔道:“就是说嘛,你会不会太小题大作了?”

吴映洁心底狂冒冷汗,幸好她画的人物都有穿衣服,也没什么特别互动,要是被他们看到她限制级的作品,恐怕会惊恐地说她是狼女化身吧?

胜翊知道山姆这家伙一旦认定某件事,火山爆发都无法扭转观念,因此他转向犯案人问:“你说,你画这些图是想怎样?”

吴映洁脑子一转,想出一套委婉而不失真的解释。“我……我喜欢美丽的人事物,所以……想用自己的方式保留下来,对不起……”

“唉呀呀~~果然是我的女儿。”山姆对这女孩越来越欣赏,摸摸她的头说:“老爸也有一样的想法,我的摄影就是想留住美丽的瞬间。”

“那么……我可以继续画画吗?”她从小看漫画长大的,尤其是BL漫画,那是她在求学阶段最大娱乐,其实她曾想过当漫画家,但是爸妈怕她会饿死街头,她只好退而求其次,成为专业美编,私底下仍在作画,提供俱乐部同好欣赏,很多人都会出钱跟她买复制品呢!

有女万事足的山姆点点头,只差没泪光闪闪。“那当然啦,你我都是美的见证人,要是没有你的纸笔、我的相机,这些人老了要靠什么安慰自己?”

奥斯卡提醒一下山姆别得意忘形。“喂!你在说谁?”

“我差点忘了,我们奥斯卡是不会老的啦,我是影射别人,OK?”山姆拍拍自己的后脑勺笑说。

“这还差不多。”奥斯卡拿出化妆镜,仔细审视自己的容颜,嗯,二十五岁了,算是颠峰期,应该还可以美三十年,千万不能走下坡啊。

安德烈拿起素描本,客观道:“不如选几张拿来放在杂志里,很有风格。”

“我赞成,先放我骑白马、戴皇冠这张!”奥斯卡乐极了,忘了自己老爱跟安德烈唱反调的习惯。

眼看众叛亲离,胜翊心想有没有搞错?这丫头明明就在垂涎他的美色,“意淫”的铁证如山,这几个男人却对她如此纵容,真是反了、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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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都给我回去工作!我要保护我的个人肖像权,绝对不准给我公开!”他只好使出总编的威严,命令这场闹剧到此为止,并暗自下了决定,他要讨厌吴映洁讨厌到底!虽然这很像小孩子的赌气行为(事实上根本就是),反正他不喜欢这种被排挤的感觉啦!

看总编气得七窍生烟,大家摸摸鼻子各自回到岗位,吴映洁没料到这场风波就此平息,阿橙陀佛,善哉善哉。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画纸终究包不住火,她还是得找个机会向总编解释,希望他能谅解,少女梦幻实在是无穷无尽啊……

出版社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怕是要倒闭了,“MQ杂志”做为现代男性指标,自然得加班加到最高点,好让全国男性有圣经可依循,才能明白自己该穿什么衣、开哪牌车、交怎样的女友。

这天晚上,五名成员吃过便当继续赶工,吴映洁给大家泡了咖啡,山姆爹地喝蓝山,奥斯卡喝摩卡,安德烈喝拿铁,总编大人喝黑咖啡,她自己则是牛奶,再加两滴总编喝过的黑咖啡(她偷偷收集在一个小瓶中,有如魔法之水),让她随时处于兴奋状态,不需提神。

上班一个月以来,她逐渐适应MQ杂志文化,出刊前全员加班、精神紧绷,动不动就要拍桌呛声,除了她每个人火气都很大,等到出刊后恢复世界和平,就开开会、聊聊天,讨论时尚新点子、交换娱乐新八卦。过去她任职于教科书出版社,每天准时上班下班,比较起来实在平淡无奇。

今晚算是“一级战力”之夜,再过三天就要出春季特刊了,大家的心情和脾气都不怎么好,英俊的脸孔看来有如魔鬼,吴映洁被迷得心花怒放、暗自陶醉。

忽然,奥斯卡和安德烈吵了起来,导火线说来很无聊,只是一个成语的使用方法,两人却指桑骂槐、藉机攻击,什么脏话狠话都说得出口。

吴映洁对此情况著迷不已,偷偷在办公桌底下录音,等回家后传上俱乐部网站,大家听了不知该有多兴奋陶醉,旧情人的争执,啊,甜美又酸涩。

胜翊确定耳朵无法承受更多压力,冷冷丢了一句:“少在我面前打情骂俏,有本事就秀出你们的专业,什么办公室恋情,逊毙了。”

最近他已经够烦了,采访人物不够酷,相片毫无新意,连时尚走秀都没啥新闻,活著就是会碰到这种低潮,更无奈的是,他每天都得看著不美的美编,跟周遭人物背景完全不搭轧,还要听其他人喊她“小洁洁”,恶心到起鸡皮疙瘩,唉,万事不顺,岂是一个惨字能形容。

总编的一盆北极冰川水浇下来,大火瞬时湮灭,奥斯卡和安德烈只得收敛一下,先离开办公室,到楼梯角落去拚个死活。

吴映洁依依不舍地目送他们,这画面实在太美了,一对美男子的针锋相对,她多希望能跟上去,贴身记录他们的一言一行,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佳作,光是想像她就觉得腿软,那激烈的冰与火、爱与愁、欲与恨……喔喔喔……

“好了没?”

总编严肃的声音唤回她所剩不多的理智,她赶紧把注意力拉回来,咳嗽一声说:“快好了。”

至于山姆大叔,他在隔壁的摄影棚内拍照,不时发出“再娘一点!再威一点!”如此模棱两可的指令,好让模特儿无所适从。

就这样,办公室只剩下胜翊和吴映洁了,她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又怕他听到她猛烈的心跳,他们很少有独处机会,总编似乎把她当病毒看,但她非得把握良机啊!

“总编,请问这样可以吗?”每当她完稿时就得让他过目,由于档案太大、时间太赶,只好请他移步到她桌前,直接自她的电脑萤幕审视。

胜翊走过去一看,点个头说:“还行。”

虽然她长得不美、穿得不优,却有超强的设计感,老天爷居然对她这么公平,害他找不到借口嫌弃她,可惜啊可惜。他为自己的小心眼感到愧疚,却又忍不住暗骂她今天的打扮,她衣柜里除了黑色、灰色、蓝色,就没其他颜色了吗?他真想把自己的粉红衬衫分几件给她。

正准备回自己位子,他却发现她眼神怪怪的,害他全身发毛,倒吸一口气问:“你干嘛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我?”

现在其他人都不在,他说她花痴不会被人瞪,可悲可叹,他想骂人还要被属下监督,这平凡女孩是给大家下了什么迷药?

“没有啊,我只是很崇拜总编……”吴映洁垂下视线,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情绪,这种贴近偶像的晕眩感,让她常常活在幻梦中。

“你才认识我多久,有什么好崇拜的?”他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尽量和她拉开距离。

该来的总是要来,既然天时地利人和都凑齐了,她告诉自己该是摊牌的时候了。“其实……我们很久以前就见过面了。”

“喔?在杂志还是秀场?”从十八岁开始,为了咬牙自力更生,他曾当过几年兼职模特儿,吸引了大批粉丝为他成立后援会,现在仍有许多人哀求他复出,但他下定决心再也不以“美色事人”,要让大家看到他除了美貌也有脑袋,而且是最优质的脑袋!

她直直凝视他,不想再闪躲。“我不只在杂志上看过你,还在学校看过你。”

“学校?”他抬起头再次端详此女,没印象就是没印象,大众脸就是大众脸。他跟弟弟念的学校都一样,全都是优质学校,只是他没有弟弟那么爱念书,偏偏一些闲杂人等就爱拿这点做文章,活该让他们去嫉妒又羡慕,Whocares?

“嗯!我们是同一间高中的,当然你不认识我,但是……我对你的记忆非常深刻。”那时她参加的漫画社里有一堆BL同好,大家都以法克兄弟为上学最大意义,看到他们俊美成双的容颜、似有若无的情愫,就是至高无上的幸福。

“等等,你不是小我四岁?怎么会跟我念同一所高中?”他记得高中时他是篮球校队,弟弟只会参加读书会,当时球场旁女生的尖叫声有如杀猪,该不会这女孩也有份吧?

“念书时我跳级了好几次,所以我跟你同时高中毕业。”她没别的兴趣,除了翊游书本,就是画图自娱,但爸妈认为画图不能当饭吃,她必须用好成绩来证明自己,否则那些漫画可能就要被烧掉了。

靠!胜翊不由得酸葡萄起来,竟跟一个小自己四岁的女孩成为同窗,真是够了!他的功课不算好也不算坏,其实没什么好自卑,虽然弟弟老是名列前茅,年年拿奖学金,他也懒得去比较,但是当大家都说他只有外貌没有内涵,就让他整个上火,非要闯出一番成绩不可。

“后来我们也念了同一所大学,当然你还是不认识我。”她有自知之明,像他这样耀眼的明星,是不会注意路边小石子的。

“大学你应该只花一、两年就念完了吧?”原本以为她是个傻女,谁知聪明到惹人厌,哼。

她摇摇头,莫名其妙地害羞起来。“没有,我后来就不想跳级了,所以还是跟你一起毕业,那年我十八岁。”

什么不想跳级、十八岁大学毕业,这女孩的说词真让人火大,胜翊心中葡萄越来越酸,暗骂资优生就了不起吗?脑筋那么发达,却不懂得打扮自己,上天果然是公平的,哼哼。

“你跟你弟弟是全校的偶像,大家都很注意你们,当然……我也不例外。”当年她放弃跳级和推甄的机会,只为了把握校园生活,多一些时间欣赏法克兄弟。

“喔。”那又怎样?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冷淡,这话题对他来说一点都不新鲜。

“我想你们从小到大都很习惯被崇拜,不过……”偶像就在眼前,四下又无他人,她忍不住吐露内心最深渴望:“你们也许不知道,我和我的朋友们,都很希望你们兄弟能在一起。”

胜翊怀疑自己的听力出了问题。“在一起?”哪种在一起?该不会是最恶烂的那一种吧?

都迈出第一步了,她干脆一股脑吐出内心真言:“对啊!你们实在太完美了,分给哪个女人都会让我们生气,所以希望你们发展兄弟之恋、同性之爱,那才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她自知没有资格成为公主,只盼两位王子永远相亲相爱,让他们这些粉丝有梦可追。

胜翊忽然无言了,因为他帅到人神共怒,多年来常有人认为他是同性恋,如此误解也就算了,居然还把他们兄弟扯在一起,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看著自己的脸会兴奋才有鬼咧!摇摇头,他试著让自己冷静下来,这世界上怪人处处有,出现在他眼前也不奇怪,只是他有义务让对方醒悟,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创造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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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给我搞清楚,我是个异性恋者,我交过五个女朋友,就算全世界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跟我弟搞在一起,别作梦了!”

他的话一字一句深深刺痛她的心,虽然明白现实和想像总有距离,她脸上仍藏不住失望,毕竟那是她作了许多年的梦,叫她一时间如何醒来?悲从中来的她,忍不住要倾诉:“为了你们,我们成立了法克俱乐部,还有一个专属的网站,宗旨就是法克兄弟的爱情故事,我画了好多篇关于你们的漫画,从普通级到限制级都有……每次一推出大家就疯狂下载……”

他整个人差点站不住,抓著桌沿喃喃道:“法克俱乐部……”

多么淫乱的名字,这群笨蛋脑子里是在想什么啊?难怪这女孩会拿他当作画对象,那本素描本等于是罪恶的渊薮……噢不,他刚吃下的便当都快要回到嘴边了。

“你真的不考虑看看吗?”她宁愿相信他只是在自我挣扎,他交的那五任女友都是蹉跎光阴、自欺欺人,其实他的真爱近在眼前,就是跟他最速配的翊橙啊!

“……我跟你无法沟通,我要下班了。”他没力了,这女孩没救了,他不想浪费时间多费唇舌,虽说人各有所爱,就算她每天搞SM或多P也不关他的事,但把念头动到他们兄弟头上就是千不该万不该。

当他转身要走,又突然想到一件事:“那些漫画不准公开发表,你们俱乐部的人最好给我小心点,万一流传出来,我就告你毁谤名誉!”

他要告她?他居然如此残忍?她的嘴唇在颤抖,她的心头在滴血。“我最期盼的读者,其实是你跟你弟……”

“我就算老人痴呆了也不会想看,你给我清醒一点,再继续幻想下去,当心犯罪入牢!”他有种不祥预感,她似乎是个偏执狂,说不定改天对他下药,真的把他这样那样,还可能训练他做男奴……他最好能离多远就多远,否则将被卷入那黑暗的沼泽。

胜翊才走到门口,奥斯卡回来了,眼睛红红的,显然刚哭过,却装作没事样,打哈哈问:“咦,总编你要走啦?”

安德烈也回来了,他脸上有清楚的五指红印,看来被狠狠打过一巴掌,只是打人的人反而哭了,旧情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剪不断理还乱,旁人更是雾煞煞。

“今天老子不爽加班,要去酒店找小姐玩!”胜翊故意说给吴映洁听,好让她知道他是喜欢女人的。

奥斯卡和安德烈听了一愣,总编怎么比他们还激动的样子?今晚若不是月圆就是月蚀,大家的心情都起伏得厉害。

吴映洁一直低著头没说话,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一般人无法接受BL的异想世界,即使是偶像法克兄弟,也感到恶心和想逃。她明白,她的梦该醒了,只是在梦醒时分,难免会心碎满地……

一路缓缓开车回到家,胜翊头晕脑胀,快被那笨蛋美编给气炸了,他在职场打滚这些年来,从未碰过如此狠角色,居然有本事让他撇下工作,好个最毒妇人心!

停好车,走上楼,他在二楼门口碰到弟弟,这么巧翊橙正好在开门,对哥哥问道:“翊,你今天这么早回家?”

他们兄弟之间不喊哥也不喊弟,才差一分钟的出生时间,或许连医生也搞不清楚谁先谁后,反正他们直接喊名字就行了。

看到弟弟,胜翊心情稍微好转,反问:“你还不是一样?现在才八点,平常看你都快十二点才回来。”

“这两天有考试,我把考卷带回来改。”翊橙正就读历史系博士班,同时也是系上的讲师,他的最爱就是与书本为伍,个性基本上算是温文儒雅,但谁也摸不著他的底。

“橙,你知道吗?有人幻想我们兄弟俩是一对,画了一大堆煽情漫画,还成立了法克俱乐部和网站!”胜翊忍不住要跟弟弟分享这份灾难,毕竟他们都是受害者。

“喔?这么有趣?”翊橙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他打扮得相当保守,发型是旁分西装头,总穿著黑灰色的衬衫加长裤,一来是他本性低调,二来是为了避免骚扰,即使他在如此“黯淡”的情况,还是会吸引一些飞蛾扑火,防不胜防。

“你怎么能说有趣?根本就是恶心!”胜翊双眸瞪大,爱美的他戴了隐形眼镜放大片,每天随心情更换颜色,今天他的打扮则是Kenzo加Gucci,活像从杂志中走出来的模特儿。

“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我们要保持研究的心态去面对,随时随地都可学习。”翊橙仍是一贯的浅笑,他的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偶尔在家人面前会大笑,已经算很人性化的表现。

“你真是什么都能研究,改天介绍你们认识好了。”胜翊由衷佩服弟弟的学者个性,不只不生气,还有好奇心,难道是他自己器量太小吗?

“有机会的话,我很期待,明天见。”翊橙拍一下哥哥的肩膀,走向自己屋内。

“掰~~”兄弟俩各自回到住处,他们不是那种老爱黏在一起的双胞胎,但心有灵犀一点迩,说上几句话就有平静感,像现在,胜翊整个人就轻松多了。

若说胜翊是骄傲爱秀的雄孔雀,翊橙就是喜欢沉思的猫头鹰,两人一个像太阳、一个像月亮,却拥有同样外表和才智,只是发展的方向截然不同。小时候还会有人把他们认错,但随著年纪增长,几乎是一目了然,毕竟,有谁会搞错阳光和月光呢?

回到家,褪去一身衣著,胜翊走进浴室冲澡,忘记种种好笑和不好笑的事,人生嘛,不就这么回事,喜怒哀乐轮流转,跟风水或运势都无关,只是常态。

等他走出浴室,一边擦头发、一边抹乳液,发现手机里有通简讯,不是别人,正是那白目到家的小洁洁!手中的手机顿时变得很烫,他犹豫了几秒钟才打开来看,心想该不会是祝福他变成兄弟恋的咒语吧?

所幸,里头写著几句人话——

“对不起,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希望你忘了我说的话,以后我一定不会再提,真的很抱歉。”

哼!算她还有点脑子,懂得尽快道歉,但他根本不想回覆,只想躺下来听听他的歌剧CD,再翻翻国外寄来的时装杂志,享受这个难得清闲的夜晚。

翻了杂志没几页,他忽然失去兴致。也许该来敷脸或去角质?却懒洋洋地不想动。还是打电话给红粉知己们?却连手机都觉得沉重。雪特,他是怎么了?

自从坐上总编的位子,他一心一意打拚事业,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缺了一小块部分,是女人吗?他若想要,就像后宫选妃一样简单,但他偏偏没了兴趣,难道是前中年期症候群?最近看镜中的自己还是一样帅,却少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光芒,除了脑袋和美丽、工作和时尚之外,他还想要什么?

或许他该来好好想一想,嗯,就这么决定,他要去梦中寻找内心的声音、自我的意识……谁知梦中却进入BL和Cosplay的异想世界,他就像爱丽丝一样,遇上了忽大忽小的兔子先生、前后夹攻的纸牌军队……天啊,谁快来帮帮他清醒过来吧!

正文 第三章

第二天,吴映洁八点就到了公司,现在她是全办公室最早到的人,还会帮大家泡咖啡、订便当,希望多得些支持票。昨晚她哭了一整夜,把红肿的眼藏在镜片下,不管偶像是多么唾弃她、厌恶她,她只盼能继续留在他身边,继续做些愚蠢幼稚的梦,永远不让他看透这秘密。

八点半,胜翊缓缓走进办公室,气色不太好,只得用华衣和香水掩饰,今天他走的是贵公子路线,俊美华丽而遥远。

“总编……你早。”她怯懦地打了声招呼,不知他会怎么回应?

胜翊点个头,坐到自己位子上,意兴阑珊地展开工作,连瞪她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昨晚他的梦境太诡异,出现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除了纸牌、槌球、红蔷薇、白蔷薇,还有一个疯狂的红心女王,长相居然跟吴映洁一模一样,妈啊!他被吓著了,母亲的早餐无法安慰他的心灵,父亲和弟弟的关心只让他头更痛,他想他当真是遇见克星了,老天要毁灭一个人,就会叫他先发疯的。

迫于现实,他暂时无法把这傻女孩Fire掉,吴映洁除了会美术设计,还会搭建网站,每次都是她先做好版面,等其他人拖拖拉拉地交了件,她没两三下就完稿出清,要是没有她,MQ杂志会开天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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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都还没到,吴映洁明白这是绝佳机会,于是她站起身再次道歉:“总编,昨天真的很对不起……”

他举起双手,像举白旗,虚弱道:“别提了,我已经忘了,你也不准记得。”

“是……”她缓缓坐下,告诉自己这已是好结局,至少他没叫她立刻辞职。

春季特刊截稿在即,胜翊没心力去跟这傻女计较,事实上她样样都好,他想刁难她都不容易,只能有事没事藉机发作,想到自己竟是如此险恶小人,害他更是心情恶劣。

很快的,周遭无辜的人们也扫到台风尾,发现他们英明睿智的总编变了,变得很难搞!

奥斯卡不敢相信自己的厄运连连,以往他被打枪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一,最近却提升为百分之九十九,叫他如何不怀疑总编是故意在找碴?

“怎么又没过稿?明明文字和设计搭得恰恰好啊!我强烈怀疑这是PQ的阴谋!”顺道一提,PQ是他们最大对手杂志的名称,PalQuotient伙伴商数,但他们都故意称之PigQuotient。

“我想应该跟PQ没什么关系。”安德烈摇摇头,他自己也深受其害,因此乐于给予解释:“是总编最近的脾气不太好。”

山姆大叔摸了摸胡子,像个先知说道:“大概是阴阳不调和吧?荷尔蒙失调的话,整个人都会不对劲,容易火气大,浅眠多梦,要找个对象消消火。”

这话让奥斯卡和安德烈点头如捣蒜,他们都深深觉得,总编需要谈场真正的恋爱,虽然以总编的本钱可以说是要谁有谁,如果黛安娜王妃还活著,也会愿意为他红杏出墙,但在他们眼中看来,总编从来没有为爱伤风感冒,这样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有失去理智的时候,没抓狂过的爱情算什么爱情?

“我的私生活不用你们操心!”胜翊在窗前来回踱步,至少也得忍到季刊完成才能发作,该死的吴映洁又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他,就算她装得像只小绵羊,他很清楚其实她是大野狼!

话说回来,属下们的公然批评也让他醒悟,努力回想上次他交女友是什么时候?惨了,怎么有点想不起来?自从他成为总编,成天到晚就是工作、开会、加班,只有在住家和公司来回,生活模式有如老人家,单调到不可思议!

“铃~~铃~~”

桌上的电话仿佛要回应他的惶恐,非常有元气地响了起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模特儿时代的好搭档,丽莎,两人有过一段情,现在仍然是好友,偶尔会相约出去。

“翊,周末夜有没有空?”丽莎仍是当红模特儿,也投资开了几家服饰店,精打细算,不靠豪门不靠男人,就是要靠自己。

“嗯,应该有时间。”届时季刊已经发行,他自然有空。

“我们去阿尊新开的那家夜店如何?”阿尊是他们当初的经纪人,现在则是夜店老板。

“去夜店很累,我不想去。”他已过了那种爱凑热闹的年纪,不喜欢太吵太乱的地方,更不想尽情呼吸别人的二手烟。

二十七岁就喊累,这男人该不会走下坡了吧?丽莎打趣道:“那你想做什么?爬山、赏鸟、打太极拳?”

“我只想睡觉,再见。”胜翊缓缓挂上电话,不顾对方还在大叫:“你说啥?!”

室内安静无声,其他人都听到胜翊的回答,用头皮屑也猜得出对话内容,但他们不敢发表任何评论,总编的人生正面临转型期,是要去跟年轻人比青春,还是跟中年人比成熟,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胜翊对著电话发呆了两秒钟,拿起杯子想喝口咖啡,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咖啡没了。”

“我去泡,可以吗?”吴映洁从椅子上跳起来,像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等候主人指示。

胜翊环顾室内,也只有这丫头最有空了,其他人都要修稿赶稿,因此他别无选择地交出杯子。“我要加两颗糖、两球奶精。”

奥斯卡狠狠地瞪大眼睛,忘了收敛他最讨厌的抬头纹。“总编不是都喝黑咖啡吗?”

“改变一下口味不行啊?”胜翊有点胃痛,他想他不该再逞强,年纪大了,是该换点温和的方式。

“总编真的怪怪的。”安德烈摇摇头,这不是他认识的胜翊。

山姆大叔点点头。“可能更年期提早降临吧,我找他去爬山他也不去,美女找他去约会也不答应,精力无从发泄,身心当然都不健康。”

“你们说人家闲话的时候,可不可以小声点?”大家都在同一办公室,胜翊又不是聋子,每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群活宝简直找死!

上司都变脸了,奥斯卡不得不从善如流,用缓慢而低哑的声音说:“可怜的……总……编……生病了……”

“对啊……心病还需心药医……”

“我们……都要乖乖的……等著看好戏……哈……”

经过日月无光、天地变色的截稿日,周五上午,春季特刊终于发稿了,大家可以喘口气,趁著午休时间聊聊天,山姆大叔抓著干女儿问:“小洁洁,你从小就很会画画吧?”

“嗯,我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画。”吴映洁带著害羞的微笑说,心想要是她的“得意之作”被同事们看到,可能连午饭都吃不下去了。

山姆拿出一张放大照片,指著上面的人说:“可不可以帮我多画几张?我想拿去裱框,这里面有我、我爸我妈、我弟我妹、我侄子侄女,我们要画全家福,当然,还要加上你。”

“好的~~爹地!”吴映洁很乐意接受这项任务,太有意义了。

“真是个乖孩子,等干爹爬山回来,带名产给你吃。”山姆摸摸干女儿的头,忽然想到一件事。“对了,小洁洁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一直都没有……”她又矮又胖又平凡,哪有男人会看上她?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家人和俱乐部的同好们,根本也没有人想跟她多说句话。

山姆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证道:“不用急,爹地会好好帮你物色,你等著吧!”

奥斯卡祝福道:“小洁洁很可爱的,你的男朋友将会是个幸运儿。”

安德烈也有同感。“温柔又纯情,这种女孩是男人最难抗拒的,要是我喜欢女人,我一定追你。”

“谢谢你们……”就算是善意的谎言,她仍是感动,他们可能还没真正认识她,才会说这种傻气的话,对此美丽的误会她也不便澄清。办公室里只有总编了解她的底细,但他从未泄漏她的秘密,为此她深深感激,就算他对她有再多鄙视和不屑,他仍是个正人君子,不枉她如此迷恋他啊。

胜翊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完全不加入话题,只是在内心暗哼,如果连这疯婆子都找得到对象,他一定可以突破瓶颈,没错,就是这样,他要跟自己拚了!

一天终于又过去,下班时间一到,奥斯卡和安德烈都约会去了,不过不是他们两人,而是各自跟不同的人,这对冤家还是不肯给彼此机会,谁知道他们要千山万水相绕到何时?

山姆大叔也有行程,他要搭夜车南下,跟山友们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岳写真集。

晚上六点,只剩胜翊和吴映洁,她其实没什么事做,只是总编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欢这种同进同退的革命情谊,即使是她一厢情愿也好。

“你怎么还不走?”胜翊已经无聊到在浏览拍卖网站,对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却提不起劲,他已经拥有太多,更何况他长得帅翻天,穿路边摊牌子也一样好看。

她抬起头,羞涩一笑。“我想多吸收一点时尚文化,这么多杂志我都看不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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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在不想面对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张,眼睁睁看著一个戴著黑框眼镜、穿著运动服、发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阅过期的“MQ杂志”,这画面如此不协调,就像人生,荒唐的时候为多。

“哔哔!哔哔哔!”他脑中的理智线警铃大响,终于在刺激过度后中断,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对天大喊:“我受够了!”

是的,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山不转路转,路是人走出来的,他就不相信他改变不了这命运!

“啊?”吴映洁被吓了一大跳,总编是怎么了?他再也无法忍耐她这个腐女,决定把她辞掉吗?

他指著她大骂:“你每天都在伤害我的眼睛,严重影响我工作的情绪,你知不知道对一个爱美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痛苦煎熬?”

“对不起……”她没想到自己的外观会造成如此大影响,她真该死!

他走向她,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吗?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吗?他就这么等不及要把她丢出去?

“没错,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儿?”黑暗中出现曙光,她愿随他到天涯海角,手与手之间的温度那么烫,她以为自己会昏倒,但她舍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样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丢出窗外。”况且这里是三楼,丢下去可能没什么用,不死却残,反而麻烦。

原来如此,原来她是如此碍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极。

“不……我不要……”她的声音虚弱,抽回手的力气却不虚弱,宁愿放弃他的体温,也要先保护她自己。

“你不要?”他的嘴角微微扭曲,这丫头好大的胆子,竟敢跟他说不要?普天下哪个女人会拒绝他?就连男人都难以招架,莫非他的魅力对她失效?

“我不想让人家说我……丑人多作怪……”她不是没想过,试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但问题是她怎么弄就是一整个怪,几次失败经验之后,她决定断了这念头,以免伤人伤己。

他本想对她晓以大义,甚至破口大骂,但天晓得是怎么回事,或许他上辈子欠她太多债,或许外星人突然对他洗了脑,看著她一脸委屈哀伤,随时可能泪流满面,他胸口忽然紧绷起来,喔~~雪特加法克!

他最受不了这种场面了,别瞧他老是冷酷高傲貌,其实他每次看“阿信”、“小英的故事”、“龙龙与忠狗”等故事,都会感伤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这些脆弱的小东西正是他最大罩门。如果一个性感女人对他放电诱惑,他自信有足够定力拒绝,如果一个可怜女孩在他面前强忍泪滴,妈啊,他会立刻崩溃!

“跟我走。”表面上他仍坚定,不肯流露一丝同情。

“我不要。”她硬是不让自己哭出来,两人的对话仿彿爱情小说,男生要女生跟他走,女生却别有苦衷,委屈在心头,拉拉扯扯之间,都是肉做的心啊~~

“我不会让别人说你丑人多作怪,我可是服装杂志总编辑,你必须相信我!”开玩笑,事关他的专业素养,他才不接受拒绝,他就是时尚就是美,只要他魔杖一挥,尘土也能变钻石。

“可是……可是……”她的心在动摇,但还不够撼动她多年来的自卑。

“万一你不满意,我明天就剃光头来上班,转移大家对你的注意力,这总行了吧?”他这一头茂密柔顺的秀发,可是众人钦羡的焦点,尤其是秃头老板沈言枫,老是问他要不要卖发?

他的发言深深震撼了她,原来他是这么认真看待这件事,甚至愿意落发牺牲,事已至此,她怎能不舍命陪君子?再怎么说她也是个有气魄的宅女啊!

“如果我答应你的话,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时候变成条件交换了?”他是好心好意,她竟敢得寸进尺?

“那还是算了……”她的气魄瞬间灰飞烟灭,又回到那个内向懦弱的宅女。

“好,算我败给你!到底要怎样,快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反正他也难得疯狂一次,人生嘛,老是保持理智多无聊,就当找找乐子也不错。

她缓缓抬起头,翊翊开了口:“我可以……同时看到你跟你弟弟……然后帮你们拍几张照片吗?”

这个毫不知耻的女人,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才明白命运可以有多捉弄人,雪特加法克加三级也不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难道你……还在幻想我们的……兄弟之爱?”

“嗯……”她忘不了,当法克兄弟站在一起时,那种天造地设的绝妙美感,仿彿宇宙万物也在为他们欢唱,四周满是小花、星星和彩虹,亮丽缤纷得让人舍不得眨眼。

“你是少年痴呆啊!才二十三岁,脑袋就这么转不过来,以后是打算怎么活下去?”他握住她的肩膀猛摇,真想直接帮她换颗脑袋,现在科学这么发达,应该有药医才对,怕就怕她不愿承认自己怪胎,坚持这份变态又疯狂的痴迷!

她没回应,只是咬著唇、忍著泪,而他不堪一击,再次虚软投降,八成是鬼迷了心窍,要不就是前世干了太多混帐事,他居然会屈服于如此不平等条件,让他忍不住想对天地骂声——“胜翊!”

“好……我就答应你这么一千零一次,照片不准有任何猥亵意味,而且我要先看过才行!”

她眨眨眼,眨去差点滑落的泪滴,望著他有如再造恩人。“谢谢……谢谢总编。”

“这下可以走了吧?”趁他还没后悔之前,快把这件事解决掉,说不定明天他就会想杀了自己!

“嗯,请等等!”她关了电脑,背起运动背包。

穿上运动外套,他看她老是如此“运动风”打扮,却不知一点都不适合自己,她身材娇小而丰满,约一五五公分、五十公斤,罩杯目测为F,穿这些宽大衣服只显得臃肿,就算要运动风也要有线条,真是个阿呆!

两人走出公司,搭上他的红色跑车,她像灰姑娘坐上南瓜马车,充满虚荣和梦幻感,好怕一开口就要梦醒。

“安全带。”他冷冷提醒她,难道要他主动帮她系上?这女孩应该没这种心机吧?

“喔……好。”她平常都搭捷运或公车,一时还真忘了该系安全带。

当她乖乖照做,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安全带斜系在她胸前,压紧了那宽松的运动服,让她看来更加伟大壮观,要是被他老板看到一定扑上去,连他这种非大哺乳爱好者都会喉咙发紧,普通男人怎能抗拒如此吸引力?

忽然间,他觉得身为男人真可怜,总是精虫作祟,用下半身思考,再怎么平庸的女子,只要“有奶就是娘”,不是啦,该说是“有胸就是美”。仔细瞧瞧,她的侧面还挺好看的,嘴小小的、唇噘噘的,让人想要狠狠亲下去……他确定自己是疯了没错,居然想亲这个BL眼镜女,他该找时间去收惊了。

望著窗外,只是寻常风景却如梦似幻,吴映洁低低问了句:“我们要去哪里?”世界的尽头?还是彩虹的那端?她只希望这段路没有终点,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他拉回飘忽的思绪,正色道:“去美术馆。”

“这么晚了还有开吗?”她记得美术馆五点多就关门了。

“去美丽的殿堂,服装店。”他敲一下她的脑袋,其实更想用力敲自己的。

“是。”她也喜欢看漂亮的衣服、可爱的配件,但那都不适合她,有些事情无法强求,她早已认清事实,但只要是来自偶像的指令,粉丝都会乖乖听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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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法总编~~”一进门,花衬衫不只少扣两颗的男店员,笑容满面地迎上前来。“你交代我们订的新货已经到了,你一定要看看,有好几件根本是为你设计的,超酷!”

胜翊拨一下额前的发,指著身边女子。“今天不是我要买衣服,是她。”

他为许多家服饰店担任采购顾问,眼光准、杀价强,为店家带来利润,也为自己带来收入。时尚是一门高深学问,也是蓬勃发展的产业,天之骄子的他就是能引领风骚、名利双收。

“喔……你好。”店员脸上的表情从热忱转为惋惜,他替眼前这位女子感到惋惜,长相普通并非罪过,但把自己弄得黯淡无光,就是天大的不应该。

吴映洁低下头,她知道自己跟这种高档服装店格格不入,如果可能,她真想披上隐形斗篷,她不是故意来破坏画面的。

“两位请跟我来。”生意总是得做,店员抱持著客人最大的敬业心态,介绍本季流行女装。

胜翊当然了解本季走向,心中早已有数,他请来一位女店员,先替变身女主角量身,当女店员报出数字,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

“38、25、36。”这……这简直是魔术数字,会让人抓狂的!男女店员都不敢相信,在这女孩的“布袋装”底下,居然藏著一副肉弹娇娃的身材!

胜翊咳嗽两声,补充一句:“身高一五五,体重五十,对吧?”

不是他自夸,对于体型身材这种事,他可是比选美评审还敏锐,任何人都逃不过他的法眼。

“嗯……”吴映洁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胖在上围和下围,害她什么衣服都很难买,只好清一色选择大尺寸运动装。这对胜翊并非问题,他挑了几家欧美的牌子,尺寸不一,都很适合“圆锥”体型的人穿著,而非东方人的平板身材。

试装几次后,胜翊再次确认风格,剔除黑灰蓝等暗色调,选了粉紫、米白、苹果绿和珊瑚红,就是要让吴映洁彻底改变,她可以发光发亮,只要她勇敢地挺起胸,全世界有一大票女人都得认输。

“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吴映洁看著镜中亮丽的衣服,跟她脂粉不施的脸蛋、粗黑框架的眼镜,根本就不搭配啊。更让她不习惯的是,这些衣服诚实秀出了她的线条,胸部和屁股都好明显,就算她弯腰驼背也遮不住,叫她怎么走出门去见人?

“给我挺起胸!”他敲一下她的后背。“明天开始就照我的安排穿衣服,不准再让我看到运动装,否则我就把你赶出去!”

他发现自己大大地误解她了,换上合身衣服后,她根本不只F,而是G!现场的男店员和男客人都在不断偷瞄,甚至瞠目直视,毕竟如此美景并不多见哪~~

“是……”偶像的话大过于天,更何况他还答应了她的请求,她怎能不乖乖合作?

几番试装后,胜翊做出决定,总共二十件衣服、五双鞋子、三顶帽子,吴映洁一整年也买不到这么多东西,却在一个晚上突破纪录,她有种预感,她平淡无奇的人生将开始峰回路转。

结帐时,吴映洁掏出皮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没有信用卡,我带的现金可能不够,我去提钱再过来好吗?”

平常她最大开销就是买书和画具,但有许多同好会出钱买她的作品,除了赚回成本还有盈余,且从小她拿奖学金拿到手软,爸妈都一笔一笔帮她存起来,加上五年来的工作所得,拨出一部分做投资理财,二十三岁的她可说惦惦吃三碗公,没人看得出她是个小富婆。

“谁说你可以付钱的?”他最爱的就是结帐的快感,相较于他每一季的大采购,今天只能算小意思,更何况是他要求她变装的,他是当事人,她只是模特儿,怎能由她付钱?

说实话,当总编的薪水没多高,差不多够他吃饭和买衣而已,但他身兼十几家服饰店的时尚顾问,替他们决定每季采购方向,这才是他主要的存款来源。他爱赚钱也爱花钱,就是不太会存钱,真希望有个好老婆来帮他理财,可惜以前他交的女朋友没一个能胜任。

“可是……”她怎能让他买单?她只是他的属下,并非他的情人、女友或老婆,这太奇怪了吧!

不顾她的皱眉咬唇,他迅速刷了金卡,还有贵宾卡可打八折,这才叫爽快!他先把战利品放回车上,拍拍她的肩膀说:“走了,今晚还没结束。”

他真的很高兴她换上他选的衣服,一整个容光焕发、天壤之别,至于原本那套运动服,她可以拿去资源回收,一些孤苦老人家应该挺适合。他给她挑的风格既不火辣也不清凉,只是清爽大方,并衬托出她傲人的曲线,她有种单纯小女孩的气质,用不著走辣妹路线,光是那害羞的表情加上肉感的身材,就足以让男人喷鼻血了。

当然,他只是专业的造型指导,就像他替服饰店指点方向一样,绝对没有私人情感在内,最多让自己赏心悦目而已。好啦,或许除了赏心悦目还有点私心,他喜欢自己身旁站著美女,相得益彰。

三月的夜,风儿吹来有点凉意,吴映洁却觉得胸前和双腿都热热的,因为V字领上衣和膝上十公分的格子裙,虽然搭配了风衣和长靴,裸露的肌肤仍觉得发烫,走路时差点忘了手脚该怎么动。

但她没时间多想,胜翊又带她走进第二家服装店,不会吧,还要买喔?原来时尚需要投入这么多时间和金钱,世上果真没有丑人,只有懒人。

晚上十点,逛到第五家服装店时,她忍不住要问:“可以了吗?”

平常她很少逛街,总是到大卖场一次购足,反正穿什么都差不多,只要遮住她丢人的体型就好,但胜翊似乎以秀出她的身材为乐,她忍不住想遮遮掩掩,他却一再提醒她要抬头挺胸。

“才刚开始而已,你就累啦?”他又敲一下她的脑袋,谁叫她长得矮,敲下去就是这么自然。

“是不太习惯……”她身上穿著第三套衣服,针织的连身短裙,感觉超没安全感。

“拜托,我还没彻底改造你呢!麻雀变凤凰可不是一夜之间的事,你必须一点一滴地改变,还要多培养自信,美酒是需要时间酝酿的,放心,到时一定让你陶醉不已。”他自觉像是灰姑娘的神仙教母,殷切期盼丑小鸭成为真正的公主,但他活了二十七年也不曾如此热心善良过,八成是吃饱太闲才会做这些蠢事,没办法,生活不找点乐子很难过下去。

“为什么……你……你要对我这么好?”除了爸妈之外,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选购这么多漂亮的行头给她。

她那颤抖的语气让他心头一震,妈啊,他们之间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情愫吧?为何被她那梦幻的眼神一盯,他居然心头小鹿乱乱撞,是不是踩到捕兽夹啦?

“我还是要谢谢你。”不管他怎么说,她仍感激他花费这些心力,原本遥不可及的偶像,居然在替她挑选衣服,即使在她最美的梦里,也不曾出现如此美好画面。

“好了好了,快去换下一套。”他不喜欢这种感人肺腑的气氛,快快冲淡为妙。

晚上十一点,两人大包小包地走出服饰店,胜翊心想也差不多了,刚才趁著吴映洁换装时,他打了两通电话,敲定了后续行程。开车送她回家时,他拿出两张名片说:“我帮你约了发型师,明天早上十点,你到这个地方,找威廉。”

“喔。”她收下第一张名片,像通往未知世界的门票,她总是去家庭式理发店,不敢走进那些时髦的美发沙龙,漂亮俊帅的店员只会让她更自卑。

“后天早上十点,你再去这个地方,全身美容,找珍妮。”

“喔。”她收下第二张名片,开始想像自己全身脱光,被一个陌生人审视,每寸细节都不放过,指出她的皮肤该保养、身材要改进。到底是谁发明这种自虐法?吓都吓瘦了。

这样一来,周六日的行程都安排好了,胜翊对这两位大师有信心,一定有办法整治平凡病,他只要在家玩赏衣服、翻阅杂志,周一就有成果可欣赏,岂不乐哉?话说回来,最近一放假他都不想出门,当真是老化的迹象吗?

为了总编的眼睛著想,也为了能同时见到两位偶像,吴映洁愿意全力以赴,但她必须先声明:“这些钱我要自己付。”

“他们不会跟你收钱的,哼哼!”开玩笑,想跟他抢帐单,门儿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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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该怎么谢谢你才好?”平白无故地花了他这么多钱,怎么都说不过去。

想报恩?就让他摸两把、亲一下吧!他内心如此回答,嘴上却说不出口,听说男人给女人买衣服,就是为了把女人剥光,他才不是那种色魔!但现在他所想的,不就是那么回事吗?看来他是欲求不满太久了,该找个适当对象互相取暖,但是来自丽莎的邀请,他却又兴趣缺缺,这莫非就是人老色衰?成语用得不太恰当,但很符合他的心境。

看他不知在想什么想得出神,她疑惑呼唤:“总编?你还好吧?”

“我没事,反正你不用想太多,以后每天都穿我买的衣服来上班,改天我心情好就带你去见我弟,我们的交易就是这么简单。”他的口气严肃,试图拉开两人距离,今晚真是怪到了极点,他居然会想碰一个傻气又平凡的女孩,就算她有GCup也不该构成理由,以前又不是没看过(但是没摸过,残念),总之他需要好好冷静一下。

“是……”她会收拾好不该有的情愫,只求在偶像身旁继续守候,一切都是值得的。

正文 第四章

蓝色星期一,上班的脚步总是沉重,奥斯卡和安德烈都一脸疲惫,满档的约会行程实在太费力,因为他们和新对象仍在摸索期,有时想想,还是老夫老妻般的感情比较轻松,但眼看旧爱都有了新欢,复合哪那么容易?谁也不肯拉下脸啊。

山姆大叔是个例外,他刚搭夜车回到台北,整个人显得神清气爽,这趟登山之旅让他充满电力,三十公斤的登山包根本不算什么,还有一整箱武岭农场的蔬菜水果,准备送给他可爱的干女儿。

八点五十分,当他们陆续走进办公室,吴映洁和胜翊已经坐在位子上,这两人都是早到晚退一族,足为本公司楷模,不过其他人都不怎么想效法。

“大家早。”吴映洁抬起头,羞涩地招呼道:“咖啡已经泡好了喔!”

这、这位性感版本的清秀佳人是哪来的啊?山姆的喉咙像被塞进一打鸡蛋。“你是小……小洁洁?”

“你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被外星人绑架了?”奥斯卡上前握住她的肩膀,担心极了。

经过发型师和美容师的魔手,吴映洁剪了一头俏丽的羽毛剪,修了眉毛敷了脸,还做了全身去角质,再穿上总编挑选的衣服,其实也没有多奇特,只是粉色毛衣、牛仔短裙和长筒靴,跟街上那些辣妹还差得远,但她前凸后翘、傲视群伦,一亮相就是惊人效果。

胜翊对属下们的反应相当满意,事实上他自己稍早看到时也呆住了,明明她就没化妆,还戴著笨重眼镜,只是换了发型和穿著,却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像块璞玉忽然被发现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怎么会……怎么会这么大……”安德烈虽然不好女色,仍垂涎不已。

奥斯卡也有同感,吸了一下口水,拍拍自己的胸膛说:“可以摸一下吗?大家都是好姊妹,你借我摸,我也借你摸。”

听到这话,胜翊瞪大双眼,开玩笑,他发掘的灰姑娘怎能让王子以外的人乱摸?话说回来,这个故事里的王子到底是谁呢?惨了,他该不会有意毛遂自荐吧?

周末两天他都宅在家里,冷静了老半天还是不怎么冷静,一心期待快点来上班、快点看到“成果展”,看了以后却有种自作孽不可活的预感……虽然化平凡为神奇,却让自己莫名其妙著了迷,还说什么专家咧?

不管怎样,他正打算发作时,山姆先出面制止了。“喂!随随便便就想摸我女儿,你当我这个做爹的是空气啊?”

“可是,真的好诱人喔!”奥斯卡喜欢所有软绵绵、幼咪咪的东西,包括棉花糖、小孩的皮肤、猫咪的毛发……以及男人不行的时候,在他看来都是可爱得不得了。

山姆摸了摸干女儿的头。“爹地已经做好准备,要开始替你挡蚊子苍蝇了。”

“我穿这样……不会很怪吗?”早上出门时,她浑身不自在,感觉每个路人都在盯著她,害她一路低头快走,差点撞上玻璃窗。

安德烈竖起大拇指。“很适合你,你身材超辣的,早该秀出来了!有好东西千万别私藏,要让大家都羡慕你的雄厚本钱。”

奥斯卡不能得逞有点遗憾,但他更好奇的是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巴著吴映洁追问:“怎么会突然想变身?是不是有对象?还是要去约会?”

“没有啦……”吴映洁温柔一笑,所谓一笑倾城,大家都看傻了,女人突然变美只有两个原因,除了整型就是爱情,小洁洁很显然是因为后者。

大家拚命想挖内幕,女主角却只是微笑,老半天后,胜翊终于开了口:“聊天聊够了没?下一期不用出刊了是吧?”

总编发威了,大家吐吐舌、耸耸肩,决定卖个面子给他,各自回到座位上,该联络的联络,该写稿的写稿,该拍照的就准备相机,无论有没有桃花盛开,“MQ杂志”仍得往前行啊。

一天就这样过去,转眼已是晚上六点,下班时间已过,办公室里只剩下楷模双人组。

既然没有碍事的人,胜翊就能打开天窗说亮话:“你的变身还没完成,除了服装、发型和保养,还有化妆以及你的眼镜。”

她推了一下脸上的眼镜,为难道:“可是我……”

他主动帮她接话。“不用说,我猜也猜得到,你不敢戴隐形眼镜,所以我打算帮你多配几副眼镜,上班用、玩乐用、约会用,各有功能,至于你自己那一副,可以居家用。”

“喔。”她只能傻傻点头,既然他什么都想到了,她还能说什么?总编不愧是总编,观察入微,说不定连她穿的内衣也要改造,想到哪天必须跟他去选购女性内在美,她不由得脸红心跳。

“走。”事不宜迟,他迫不及待想看到更完美的她,这感觉就像美女养成的游戏,刺激又有趣,但真的只是因为有趣吗?似乎还有一些他不愿面对的情感……屁啦屁啦,绝对没有这回事!他赶紧在脑中狂打自己耳光,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可不想为了一个大胸宅女而失控,这样怎么对得起他过往的名模女友们?帅哥理当配美女,画面上才有一致性啊。

吴映洁不知他在想些什么,只见他一下皱眉、一下吐舌、一下闭眼,表情好可爱,他可知自己有多迷人?她庆幸自己只是个粉丝,若以一个女人的立场爱上他,只怕会万劫不复、至死方休。但在粉丝和女人之间,她也没把握能谨守分际,唉,谁叫她碰上的是胜翊呢?

两人走出公司大门,上车前她忍不住问:“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带我去见你弟弟?”

她不是想催他,可是总希望有个安排,周休这两天,她在美发沙龙和美容护肤店,可是抛却了所有羞耻心,像个木头娃娃任人摆布,尤其是在拉开浴巾的那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会昏过去,长大以来她从未让人看过的一切,却得毫无保留地呈现在美容师面前,呜,她真的牺牲了好多~~

“我跟他长得一模一样,你看到我就等于看到他了。”他有点不是滋味,她就这么想见他弟吗?

他的回答让她霎时头晕眼花,难道他在耍她?她是如此信任他、配合他,他怎能用这种敷衍的态度对待她?安静了几秒钟,她决定勇敢地开口:“你想食言而肥?”

不是她故意要顶撞,但说话就该算话,尤其是偶像对粉丝的承诺,一定要彻底执行。

“你好大胆,竟敢诅咒我发胖?”他惊吓万分,体重不只对女人是威胁,对男人也是压力,尤其他这么爱美的人,绝不允许自己发福,那才不是福气,是晦气!

“只要你守信就不会发胖。”她正气凛然地盯著他,仿佛老师训斥学生,这世上可是有公理正义的。

“没想到离开办公室以后,你就变得尖牙利嘴,女人果然都是千面女郎。”他摇头苦笑,回想起过去的五任女友,也是天使与魔鬼集于一身,反而男人还比较好理解。

她稍微收敛,沉默片刻才说:“那是因为……我太想看到你们兄弟合而为一……”这个梦她已经作得太长、等得太久,如果明天就世界末日,她将含怨以终。

“什么?!”他提高音量,警告她别说得太明白,什么叫合而为一,干脆说水乳交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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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知道自己踩到他的底线,连忙挥手说:“没事、没事。”

原本计划要前往他熟识的眼镜行,忽然他心念一转,也罢,要就现在解决,省得夜长梦多。“好,今天我就带你去见他,免得你说我说话不算话。”

“真的可以吗?”从天而降的幸运,让她整张脸都发亮了。

“上车!”他从背后推她一把,不小心碰到她的臀部,他发誓他绝非色狼,但那触感之佳,让他几乎想多摸两把,天啊,他是发疯到什么程度了?

“你来了。”当翊橙打开屋门时,看到哥哥并不惊讶,但是跟在哥哥背后那女孩,就让他非常惊讶。这女孩不像哥哥会欣赏的类型,脸蛋清秀,身材有点肉感,重点是感觉非常单纯,连口红都没搽,如此朴素的女孩怎会跟哥哥一起出现?

胜翊走进屋内,直接说明来意:“借点时间,让她拍几张照片。”

吴映洁也跟著走进,她不敢东张西望却又忍不住好奇,原来翊橙住的地方是这样的啊,木质地板、绿色盆栽、黑色长沙发,仔细一看,才发现沙发上有只黑猫,对于访客毫不在意,还佣懒地打个呵欠。此外到处都是书,数不清的书,显然受到主人悉心的照顾,书柜整理得有条有理,搭配适合阅读的台灯,完全就是一个爱书人的天堂。

“拍照?”翊橙再次望向那女孩,她是记者或摄影师吗?看来并不像。

“别问那么多,反正当我欠你一次,我们俩站在一块,让她拍拍照就对了。”胜翊实在不愿说明前因后果,愚蠢又可笑,有损他的英明。

“OK。”翊橙耸耸肩,他不是很爱拍照,但此刻不是推辞的时候,看哥哥一脸无奈又不得不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

“谢了!”胜翊拍一下弟弟的肩膀,转向吴映洁说:“我们不摆姿势的,不准你做任何要求,只能拍正常的生活照,而且不准给其他人看到,听到没?”

不是他龟毛,他必须做最坏的设想,万一这些照片流通在BL网站上,他们兄弟俩还要不要做人啊?

“是……”吴映洁终于开了口,她全身因狂喜而颤抖,拿相机的时候差点掉在地上,上次同时见到他们兄弟俩已是五年前,原本以为今生再没有机会,感谢老天让她完成这心愿,她强忍住不让泪水奔流,她了解自己身负重任,得先抓住这完美的瞬间。

还记得漫画《双星奇缘》中,安妮走进双胞胎兄弟西瓦和赛瓦的家,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切是如此新奇特别,这也是她给自己取名安妮的原因之一,安妮是个多么幸运的女孩啊。

就这样,法克兄弟坐在沙发上,随意聊聊天,不去管镜头的存在,就像平常他们相处的方式。

“最近在忙什么?”胜翊伸手摸著猫咪Night,这只黑猫真是比谁都翊哉,几年前自动走进弟弟的家,然后就不肯走了,好个占地为王。

翊橙指著桌上的教科书说道:“暑期重修课,要准备教材和考卷。”

虽然才三月底,离暑假还有点距离,但翊橙是个事事都会先备妥的模范生,进度早就超前许多,每年都有为数众多的重修生,他从来不心软或放水,总是一板一眼地照标准行事。

“重修课?勾起我当年美好的回忆,不错、不错。”胜翊上大学后开始兼差当麻豆,场子太多接不完,有一年不小心也搞到暑修,留下惊险过关的回忆。

转过头,他对吴映洁说:“你这家伙一定没重修过对吧?资优生,哼,很屌嘛!”

“资优生?”翊橙望向那拍照的女孩,看起来是有种大智若愚的气质。

胜翊冷笑几声。“是啊,你们两人应该可以做好朋友,都是常跳级的资优生,不像我只是资质普通的平凡人。”

翊橙有点困惑,哥哥讲话怎么变得这么酸?人一旦变得不像自己,常常是因为太在意了,他不由得寻思,这女孩对哥哥或许有特别意义?

吴映洁鼓起莫大勇气,对翊橙说:“你好……我知道你是学校里最年轻的讲师,课程有台湾史、明清史、中国现代史,你的论文题目是日治时期的台湾美术发展。”

不是她自夸,法克俱乐部里都是专业粉丝,对偶像的一切如数家珍。

翊橙微微睁大眼,就连他的家人也没这么了解他。“你好像认识我很久了?”

“高中、大学的时候,我们都是同校。”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接下来似乎就没那么困难,她相信自己办得到,她跟胜翊都可以一起逛街了,跟翊橙一定也能相谈甚欢。

“喔,这么巧?”翊橙立刻想到哥哥说过的事。“你就是幻想我们兄弟恋爱的那位小姐吗?”

“是的……如果让你觉得不舒服,我很抱歉。”她低下头,感觉脸颊耳朵都在发烫,比在美容师面前赤身露体还羞人。

“别紧张,我不会怎样的,不过我很好奇,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翊橙对人间万象都有兴趣,他从未碰过爱好男男恋的女孩,眼前正是一个认识的好机会。

“你愿意听我说话?不会耽误你的时间吗?”她受宠若惊,在学校时大家都觉得翊橙斯文内敛,像个飘忽的影子难以捉摸,却越发流露一种神秘魅力。

翊橙微微一笑。“当然不会,我觉得很有趣。”

望著那抹清淡到不行的微笑,却在她心中绽开一朵又一朵的玫瑰,原来翊橙是这样亲切的人,如果让俱乐部的朋友们知道,一定会更崇拜他、迷恋他,一个亲民爱民的偶像是多么难得啊!

胜翊突然觉得自己很多余,这女孩跟他弟弟简直相见恨晚、一拍即合,事实上他根本插不进话,也不知弟弟在念什么书,好一个搞不清楚状况的第三者……

吴映洁没发现总编神色黯淡,喜孜孜地解说:“当你们兄弟俩站在一起,就像是天造地设、日月发光,我和俱乐部的那群朋友,都深深为你们著迷。平常我们在网站上留言聊天,发表自己的作品,漫画、小说、角色扮演都有,每年还有几次聚会,都是以你们为主题,我算是非常幸运,能进入MQ出版社服务,大家都羡慕死我了!”

“那么,我跟我哥,你比较喜欢谁?”翊橙忽然想试探一下,哥哥和这女孩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我……这……”吴映洁顿时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胜翊像是阳光灿烂,翊橙有如月光温柔,她两个都喜欢,会不会太贪心?

“我们两个有必要让她挑选吗?会不会太便宜她了?”胜翊实在忍不下这口气,吴映洁这傻女居然犹豫了老半天,也不知道要选择对她有恩的总编大人,该死!

翊橙轻笑两声,看来答案呼之欲出,女孩还在三心两意,哥哥却已情有独钟。以往哥哥老是想推销女人给他,只要他这个弟弟愿意,就算是交往中的女友也可让渡,但这回哥哥的潇洒大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嫉妒和不平的心态。

“发什么呆?你忘了你是来拍照的吗?”怀著捉弄的心情,胜翊故意把弟弟抱近,对吴映洁说:“这样有没有流口水?”

“太……太美了……”她拿起相机,不断按下快门,心跳急速到快爆炸了,但就算下一秒钟要断气,她也死而无憾。

一不做二不休,胜翊伸手拿下弟弟的眼镜,拨乱他的发,作势要吻上他。

“喂!别胡闹。”翊橙可不愿意配合到这种程度,正想阻止时发现一件妙事。“翊,她流鼻血了,好像快昏倒了。”

“耶?”胜翊转头一看,这丫头未免也太好笑了,鼻子流下两管鲜血,还继续在按快门,瞧她根本没力气站好,双手不停地发抖,这样是能拍出什么鬼啊?

“啊!”一个不小心,相机从手中滑落,吴映洁想也没想就扑向地板,像个外野手竭尽所能去接住,没什么比这台相机重要,她愿意牺牲自己来保护它,天可怜见,请别让她的梦毁于瞬间……

吴映洁昏倒时处于一种完美状态,往事历历在目有如跑马灯,她的人生已达到巅峰,从此可以含笑九泉。但老天爷似乎有意让她继续余生,因此她还是醒来了,面对一场想都不敢想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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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0 20:56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当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上,床边有几张染血的卫生纸,可惜并非什么香艳情事。她摸摸鼻子,应该已经止血了,但只要想到刚才那画面,似乎又有红潮爆发的冲动。

为了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她开始观察四周环境,这是一间白色主调的卧房,白墙、白床铺、白地毯、白色窗帘,除此就是原木色的家具,好一个纯净优雅的所在。

“好点没?”胜翊从厨房走出来,手中拿著托盘,他只是跟她闹著玩,谁知她会兴奋到流鼻血,还为了保护相机撞倒在地,整个人就昏了过去,真是蠢毙了!

但更蠢的是,当她像片落叶落在地上,他居然因此几乎心跳停止,一种前所未有的惊慌自责,在他心头狠狠抽了好几鞭。

一向注重隐私的弟弟,热心地说可以让她躺到他床上,胜翊却毫不考虑地抱起了她,直接奔向自己的住处,借口说是他闯的祸,怎能让弟弟承担?他没说出口的是,他才不想让她有更多时间和弟弟相处,他们兄弟俩长得一模一样,万一她移情别恋怎么办?

什么?移情别恋?难道他跟这傻女在谈恋爱吗?不不,他实在想太多了,没事没事,他安慰自己,他一定是被吓著了,责任感又太重,如此而已。

“嗯……还好……请问这里是哪里?”吴映洁心想可能是他的住处,但她很难想像,她怎会在此?她怎能如此好命?俱乐部的同好们如果知道了,只怕会赏她一顿毒打吧?

“我家,我的床。”他倒了一杯薄荷茶,希望让她提提神。“来,慢慢喝。”

“谢谢……”她接过杯子,双手直打颤,她居然躺在偶像的床上,还接受他端来的茶,这般至高无上的幸福,让她陶醉得又想昏倒了。

为了避免她弄湿他的床,他干脆帮她拿杯子,慢慢喂她喝下,他可是很少伺候女人的,但没办法,谁叫她这么可怜兮兮的样子,他还是有点良心的。

在他专注的凝视下,她喝完了整杯茶,眼泪差点掉下来,拜托不要对她这么好,她会有种错觉,以为自己真是公主,真能得到王子的芳心,但那是不可能的,她必须一再警告自己,能接近天神一般的偶像已是万幸,若再奢求可能会遭天谴。

喝过茶,他拿出她的相机,完好无缺。“相机没事,下次别这么夸张,我们都被你吓到了。”

“谢谢,对不起。”她又道谢又道歉,接过相机,真想亲它几下,多贵重的宝贝啊。

“今天就不去配眼镜了,改天好了。”

“好。”她点点头,什么都好,既然见过了法克兄弟合为一体……不对,是坐在一起谈笑风生,这下她已心满意足,就算要她去做近视雷射也行。

气氛有点诡谲,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出点事还真说不过去,胜翊为自己这念头感到忧心,虽然她胸涛如海、臀翘如浪、眼神迷蒙如梦,他仍不该有这种冲动,当初老板说要录用她时,他不是还嗤之以鼻吗?做人太嘴硬果真会有现世报,这下他真的遭殃啦!

咳嗽了几声,他决定聊些五四三,冲淡暧昧的粉红色因子,以免自己被薰陶得都不知今夕何夕。“既然你都来了,不如顺便参观一下,时尚总编的衣橱就是长这样的。”

他站起身,拉开衣柜门,秀出一小部分的收藏,屋内有八处衣柜,分别为上衣、裤子、外套、内衣、鞋子、配件等区域,有空时他最喜欢整理这些宝贝,顺便研究搭配之道,一玩起来就要花好多时间,仿佛小孩子给洋娃娃穿衣服,看著镜中的自己怎么样都帅。

没错,他就是个自恋狂,屋内到处有镜子,玻璃也是镜面的,随时满足他自我欣赏的需求,曾有女伴说他爱自己比较多,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他天生丽质难自弃?

吴映洁只看到外套部分就已经傻眼了。“天啊!好多衣服,你这辈子穿得完吗?”

“有些我都用网拍卖掉了,有我当网拍模特儿,价格翻两、三倍都没问题,反正我穿不完,就留给我的儿孙穿。”他有自信,他的下一代也会是优良品种,男的帅女的美,哇哈哈,跟他结婚的女人可真有福。

她停下来看了他几秒钟,眨了眨眼问:“你想要领养小孩?”

他嘴角抽筋。“你这什么意思?你当我生不出小孩吗?”

“我只是想说,你跟你弟虽然是天生一对,但应该生不出小孩的……”她为此感到深深惋惜,忽然灵机一动地说:“不过我愿意当代理孕母,如果能生出你们的孩子,将是我万分的荣幸!”

她是认真的,法克兄弟的基因这么优质,理应留下后代,她对自己的健康有自信,而且她还年轻,生个好几胎都不是问题,就怕孩子遗传到她平凡的特征,那就万分对不起了。

“你白痴啊!”他真想掐死她,这笨蛋脑袋瓜里是装了什么?狗屎还是猫尿?八成是恐龙大便!

“我愿意无条件奉献,不收钱的,你放心。”总编替她买了那么多衣服,还让她完成毕生心愿,她回馈这点心力算什么?想到自己能生出法克兄弟的孩子,她不由得心花朵朵开呢。

“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肯相信我不是Gay?妈的!”他火大到快自爆,双眸炯亮有如吸血鬼,她再无知也有不妙预感,正想闪避暴风狂雨,谁知他动作更快,两只狼爪抓住她颤抖的肩膀,熊熊就给她吻了下去!

这是一个火辣凶猛的吻,他毫不客气地长驱直入,硬要品尝他刚泡的薄荷茶,可惜没有醒脑效果,反而让人更失去理智,为什么要让他尝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这丫头抱起来好舒服,不像那些女模都只有骨头,果然女人还是要有肉才行,又软又绵又有弹性,他忍不住想要狠狠咬几口,喔……他好爱山东大馒头,虽然不想用这么低俗的形容词,但他实在找不出更好比喻。

正当他沉迷其中,眼睛一眨,只见她瞪大著眼,仿彿被青蛙亲吻,满脸震惊惶恐,就是没有半点愉快。

他的自尊心不允许她这种表现,放开她质问:“喂!你这什么反应,超级大帅哥在亲你耶,你却给我出现这种痴呆表情!”

“这是人家的初吻……呜呜……”豆大的泪珠从她眼中滑落,怎么会这样?人生起伏也太激烈了,上一分钟她还陶醉在幸福中,现在却只剩幻灭。

“哭什么啊?初吻由我开发,不正是你的美梦吗?你刚刚才说要帮我生小孩,亲一下算什么?”他不懂,她怎么会像个悲情的受害者?他是王子不是青蛙,她不可能搞错的啊!

地雷一旦爆发不可收拾,她毅然决然道:“代理孕母是双方取出精子和卵子,在体外受孕,根本不用亲亲抱抱的!虽然你是我的偶像,我也常常梦见你,但我也是个女人,我想要谈恋爱,跟互相喜欢的人接吻,才不是这样莫名其妙的强吻!”

慷慨激昂地控诉后,她又开始嘤嘤啜泣,他不敢相信她竟敢对他大吼,他的气势几乎都被她压住,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我……我哪知道你有这种浪漫情怀?你别哭了好不好?我听得心很烦耶!”

她转过头去,不听也不理,专注在自己的悲伤情绪中。身为粉丝,能得到偶像的拥吻,似乎该欢天喜地,甚至主动献身,但她不是那种人,其实只要他开心,她愿意付出和牺牲,可她也需要基本的尊重,若偶像只把她当玩物,她会懊悔自己居然迷恋过这个人!

“好了好了,算我输给你,大不了我们就谈个恋爱呗!”他从背后抱住她,试著说出一些甜言蜜语,这已是他的极限。无法否认的,他对她确实动了心,虽然从未碰过这般对象,也想不到自己会看上她,但反正就是这么回事,大不了他认命就是。

当她热情而愚蠢地诉说著BL之梦,当她双手发抖还不断按下相机快门,他居然觉得她可爱到爆炸,当然爆炸的并不是她,而是他逐渐蒸发的理智,不管心中暗骂多少次“DamnIt!”(时尚总编都嘛要骂英文),这股莫名冲动就是挥之不去。

偶像说要跟她谈恋爱?若在梦中她不知会有多高兴,但在现实中,她决定推开他的怀抱,抹去眼泪,严肃道:“请你不要拿我开玩笑,你不可能喜欢我,你只是同情我,甚至是玩弄我!”

她有自知之明,像他这种受尽众人爱慕的美男子,怎么可能看上她这只丑小鸭?她宁愿远远地欣赏他就好,也不想被他当作傻瓜,他不该是这种坏心眼的人,他让她太失望了!

她那正气凛然、泪眼泣诉的模样,就像平地一声雷,他忽然被震得七荤八素,有种天摇地晃的感觉,不会吧,现在这是什么情形?他不只为她心动,还心痛了起来?原以为她会感激他的垂爱,毕竟他是她崇拜的偶像,结果她这么骄傲地自卑起来,说来奇怪,但两者就是能结合在一起,更奇怪的是,她如此反应竟让他更佩服她也更心疼她。

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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