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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自改+1次PO完]首席富豪5-完美富豪(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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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一定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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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1次PO完】完美富豪(翊洁)

小说简介

我叫光宗,耀祖不是我兄弟,它是一只米格鲁——

这是捡到我的农家爷爷帮我取的名字,因为我失忆了,

不知自己是谁、住在哪里,甚至是发生了什么事,

本来我是应该要感恩啦,但我的救命恩人们实在很超过,

没道德兼没卫生,说要帮我报警列失踪协寻人口好像是晃点我,

吃个饭鸡鸭鱼肉都用自己的筷子夹过来夹过去,恶~

我会嫌弃也是当然的啊,谁想吃阿嬷的口水啊,

这个农庄当家作主的小村姑怕我饿死,特地买来面包,

不过有够难吃的,还想要我说谢谢?!我拒绝!

而且她有够笨,成天嚷著有机种植是她的梦想,

可是菜叶被虫啃得卖相差,要不就是种子被蚂蚁搬回去当晚餐,

幸好有我这个天才来解决问题,欸~我怎么当她的英雄当上瘾?

在这乡下也越住越习惯,请、谢谢、对不起变成口头禅,

不想想起过去,就怕自己真是个事事要求完美的顾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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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楔子

日据时代台湾有五大家族,分别是板桥林家、雾峰林家、高雄陈家、基隆颜家、鹿港邱家。

随著经济变迁,台湾新五大家族已然崛起,取代了过往的五大家族,他们分别是——

联通环球集团的邱家、远南集团的徐家、台宝集团的王家,宏观集团的蔡家、利来玫瑰集团的吴家。

在这些家族之中,以古老又保守的邱家行事作风最为低调,虽然光是土地就坐拥两千多公顷,集团投资包括银行、投信、期货、票券、证券、房屋、创投、贸易、水泥、化工、电子、电讯、科技、石化、制药、建设、航运,海外则投资了营造和橡胶,可说是家大业大,族繁不及备载呀。

但是!老祖宗有交代,财不露白,不然会富不过三代!

目前邱家已经传到了第七代,财富还在快速扩展中,所以喽,显然他们有够遵守老祖宗的话的。

邱家的大家长邱政允在三年前检查出了肝癌细胞,因此紧急召回五名大学毕业之后就直接住在美国、让他想管也管不到的儿子。

老大邱俊杰原在美国和几名志同道合的友人创办了一间并购公司——IM。

返台后,他担任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之所以不愿意接总裁的位置,那是因为他还想回美国,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业。

他的弟弟们也一样,都跟他有同样的想法,想再回美国,如果不是邱政允的病来得叫人措手不及,他们根本连想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回到台湾定居。

回台湾之后,社交界理所当然的多了五颗闪到发亮的新明星,他们个个拥有迷人的外表和无法计算的财富,因此社交界给了他们一个名称——邱家富豪。

也因此,他们成了名媛淑女、明星名模垂涎的新对象,走到哪里都会引起一阵骚动。

然而这阵子,邱家言行犀利的“麻辣富豪”邱俊杰、编织罗曼史的“梦幻富豪”邱俊玮、过去会随兴秀舞的“电臀富豪”邱奇煜,以及人超好的“浪漫富豪”邱濠全,陆续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这著实令许多女人心碎啊!

时光飞逝,七年的时间过去了,邱政允的病情也已经控制住,虽需卧床,但死神并没有带走他,所以——

邱俊杰日前正式辞掉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职务,和妻子张筱婕带著两名儿女回到美国,重新入股?IM,做他最感兴趣的并购事业。

他精准的眼光和能力日前甚至吸引了全球第八大富豪——沙乌地王子瓦利德的激赏,邀请他一起合作,进军中国。

老二邱俊玮,人如其名,英俊到不行。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已经连续四年获得《纽约时报》排行榜畅销作家,也是高踞平装畅销书排行榜最久的罗曼史作家,更多次获得美国罗曼史作家协会奖,以及全国读者票选奖,每本书都被电影公司抢著拍。

他根本毋需动用家族的钱,光是他的书全球的版税和电影分红就抽到手软,也因此在两年前,他正式宣布,放弃继承邱家的财富。

他现在跟妻子詹子晴以及两个儿子住在希腊的米克诺斯岛上,只因他的宝贝爱妻狂恋希腊风情,一家四口过著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如果他老婆肯再替他生个女儿,那就更完美了。

老三邱奇煜在美国经营数十家夜店,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回到台湾之后,仍然经营夜店,也不管他是百年邱氏家族的一份子,每个周六,他都会在自己的店里秀舞,而且是穿著丁字裤、露出结实臀部的那种电臀秀哦。

然而,他的电臀秀在他和安彤结婚之后已成绝响了,目前当了爸爸的他,依然经营夜店,但把重心放在酿酒事业,继他的电臀拥有广大粉丝之后,现在很多果农也是他的粉丝呢!

老四邱濠全是个风采翩翩,好到不行的男人,也就是人家说的那种“极品男”啦,他从小的心愿是当一名兽医,回台湾之前,他就在兽医院执业。

婚后一年半时,他把集团决策总经理的职位交给专业经理人,和妻子周怡君回到美国,目前是兽医院院长的他,同时也是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的爸爸,他们养了八只流浪狗,幸福到一个爆炸。

既然这几个幸福的男人都已经脱离身不由己的痛苦了,那他们的快乐,到底是建筑在谁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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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望著车窗外一片绿油油的菜田,邱胜翊白玉般的俊颜上,表情始终没多大起伏。

如果没有意外,两个月后,这个名叫荷塘村的小农庄三分之二的农地都将被联通环球集团收购,做为旗下化工厂的预定地。

集团准备挹资一百亿美金,到时联通环球将一举跃升为全球的化工龙头。

这些计划都是在他大哥邱俊杰主导集团时就已经定案了,他的责任就是让计划付诸实行,而一直以来,都把兄长当偶像的他,为了获得兄长的肯定,几乎是没日没夜的投注所有心力在工作上。

他要向所有人证明,他是有能力的,不再是邱家那个生嫩的高傲小王子,已经接管集团总裁之位的他,将会做得比他大哥更好、更完美!

“总裁,要不要找个地方让您休息一下?”奔波了一整天,看著窗外渐暗的天色,温信宏问道。

他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一手接洽的。

“不必了,吩咐司机再绕一圈。”他要作最后的确定,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是他要求完美的天性。

“您不必早点回台北准备吗?”温信宏好意提醒。

某张俊颜立即拉了下来,“温副理,我不喜欢同样的话说两遍。”

“是的,我马上吩咐司机再绕一圈。”

真是伴君如伴虎啊!人家他也是一片好意说,明天就是他们这位年轻有为的总裁结婚大喜之日,而且要从台北到南部去迎娶新娘子,他竟一点都不著急,还在这里巡视化工厂的预定地?

“农民们都安抚好了吧?我不要看到有人抗议上媒体。”邱胜翊的视线仍落在窗外,在他脑中有一幅化工王国成形后的蓝图,对这些农民,他自认是他们的救世主。

不值钱的农地,价钱翻了二十倍,这些钱够他们下半辈子不愁吃喝了,就算种一辈子的菜,也不可能有这些收入。

“除了苗家农庄不肯把土地出售,其他的农民都已经跟我们签约了,您吩咐用优于市价二十倍的价钱收购,这么优渥的条件,农民们都眉开眼笑的把土地卖给我们呢。”

邱胜翊剑眉一蹙,“温副理,你没把事情办好。”

温信宏微微一愣,“呃——苗家农庄说他们不卖田,要种什么有机作物,所以——呃,那个——”

他期期艾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们总裁真是一针见血的好直接啊,虽然如此,但好歹他也成功说服了三十几位农民了不是吗?

而且他有信心,苗家农庄迟早会向他们妥协,小虾米怎么对抗大鲸鱼嘛?再者,化工厂开始营运之后,苗家农庄就算种出了东西,还有人敢买敢吃吗?

“不要因为你的无能,造成集团的损失。”邱胜翊的眼眸瞬了瞬,视线落在窗外飞掠而过的乡间景物。

这是一个相当落后的小农村,化工厂的进驻势必会繁荣这个没有发展性的村落,到时会有许多人因为化工厂得以就业,联通环球的福利极好,可以帮助此地的年轻人口不外流,居民会对集团抱著感激之心。

“啊啊啊啊啊——”司机大喊著,一边紧急煞车,轮胎发出尖锐的声音,车身还大大震动了好几下。

“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温信宏抚著撞疼的前额,一脸紧张。

车上有他们身份娇贵的总裁,如果有个闪失,这责任他可担负不起,他怎敢掉以轻心。

“有只猫冲出来。”司机余悸犹存,直拍著胸口。

邱胜翊瞬了瞬眼眸,他看到一个年轻女人跟著冲出来,她一手抱起惊吓中的小猫,双眸燃火地大步走向车子,不客气地拍打起车窗。

司机只好降下车窗。“有什么事吗,小姐?”

“什么事?”女人瞪著他。“你差点撞到猫了你知不知道?”

“是它自己冲出来的。”司机理直气壮地说。

“明明就是你超速!”女人右食指戳戳司机的胸口,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我们荷塘村全村限速十公里,车要礼让人,人要礼让动物,这是万年不变的定律。”

司机龇牙咧嘴的揉著胸口,“厚~小姐,你力气很大,戳人很痛耶,而且你说限速十公里也太离谱了,哪里有限速的标志?我没看到。”

“我是在地人,你不是,我说有就是有。”女人眼也不眨,眉心蹙起,直勾勾的看著他说:“以后开车不要开那么快,这里是乡下,没有红绿灯,小孩和老人多,猫狗更多,一不小心就会酿成让你后悔终生的悲剧,也可能会让别人的家庭破碎,所以!请你不要抢快,要赶时间去别的地方再赶,懂吗?”

她说的话好像有道理,又好像很无厘头,但不知怎么搞的,司机竟被催眠似的点了点头。

“很好。”女人满意了。“如果觉得对这只猫过意不去,前面一公里的地方有间土地公庙,你可以捐点香油钱,那些钱都是用来替这里生病的没钱老人、小孩和猫狗看病的。”

司机再度点了点头。

“总裁,要不要我出面打发那个女人?”温信宏试探地问,生怕上司对此刻夹杂不清的情况感到不耐烦。

“叫司机开车。”邱胜翊撇了撇唇。

一个会为了猫浪费时间理论老半天的人,在他看来,非常白痴。

邱家对完美要求最高的“完美富豪”邱胜翊要结婚了。

时隔七年,邱家总算再度办喜事,这也是社交界近日的一件大事,媒体从一早就驻守在邱家豪宅外的产业道路上,无非是希望能偷拍到一点独家画面。

站在房里的全身穿衣镜前,邱胜翊在做最后的巡视。

发型OK,领带OK,西装OK,皮鞋OK,婚戒OK,他确定自己从头到脚都很完美。

今天他将要迎娶百成集团的千金梁芷柔,她符合一切最完美的条件,外表端庄秀丽,拥有大家闺秀的出众气质,教养得宜,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又有文学与音乐双学位。

百成集团的大家长梁百成德高望重,在政商两界都有丰沛的人脉,梁家更是商场上少数可与邱家匹配的豪门。

这桩姻缘可说是天作之合,与梁芷柔见过三次面之后,他就决定她是他唯一的新娘人选。

她就像上帝特别为要求完美的他打造的一样,从里到外,从谈吐到微笑,无一不完美。

他相信他们可以孕育出超完美的下一代,她也会是一个很好的贤内助,可以扮演好总裁夫人的角色,两大集团的联姻更是门当户对、相得益彰,宣布婚讯后,他父亲就不再卧床了,可见他有多满意这桩婚事啊!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

“请进。”他对著镜子调整领带到一个完美境界的角度,一边扬声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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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我亲爱的弟弟,新郎官~”邱奇煜吊儿郎当的走进来,他一眼看到镜前帅到不行的弟弟,吹响一记口哨。

“真的是帅呆了,难怪梁家千金会被你迷得七荤八素,根本还没搞清楚你是一个多么难相处的人就答应嫁给你。”

镜前,找不到一丝瑕疵的俊脸波澜不兴。“三哥,容我提醒你,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我知道,所以我才会这个时候来。”邱奇煜炯炯有神的瞳眸透过长镜瞅著弟弟,随兴地往一旁光洁的百万钢琴上一坐。“小美,要不要逃婚?我的车就在外面,我可以跟你交换衣服,你暂时躲在你嫂子的公寓里,我再安排你回美国。”

他没有疯,只不过在做一个为人兄长该做的事。

这两年,小美生活得更像个假人了,一切都以公式计算,在工作上这样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连结婚对象都用电脑过滤?

电脑把全台湾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全部列出来,由他挑选,亲自跟对方约会,确定对方非常理想之后,定下了这门婚事。

还有,这不懂爱情为何物的小子不知为何会认为二十八岁是男人结婚的黄金期,错过似乎就会显得不完美,因此他连他要在今年结婚都是算过的。

所以喽,他甚至相信,他这个天才与白痴综合体的弟弟连新婚之夜要与新娘子恩爱多久都已经计算好了,如果他要在十分钟之内获得高潮,就绝不会拖过十分钟。

邱奇煜很怀疑,算得这么精准,这样的人生,真的会快乐吗?

因此,与其说跟安彤在拉斯维加斯度假的他,是特地飞回来参加小美的婚礼,不如说他想在弟弟铸成人生大错前阻止他。

“我不想逃婚。”准新郎对疯狂提议丝毫不感兴趣。“还有,我若走了,公司怎么办?”

邱奇煜才不想跟他争辩这个,在他看来,那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爱梁芷柔。”

邱胜翊眉心一蹙。“我爱她。”

哈,说的跟真的一样,邱奇煜双臂环胸,挑衅地问:“爱她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回道:“我爱她的完美,她会是一个符合所有人期待的邱家少奶奶。”

他的妻子不能像大嫂张筱婕那么天兵,也不能像二嫂詹子晴那么随兴,不能像三嫂安彤那么神经质,不能像四嫂周怡君那么有自主性,他的妻子要很完美很完美,说话要露出刚刚好的洁齿,还要对他唯命是从。

“那么你告诉我,看不到梁芷柔,你会没胃口吗?看到她,你会心跳加速吗?”

邱胜翊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不会,我又没病,没看到她为什么会没胃口,看到她为什么要心跳加速?”

“这下我真的确定你有病了。”邱奇煜摇著头。“你居然要跟一个跟你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知道吗?你正把你自己的人生推向火坑。”

某人紧蹙著剑眉,不太懂在他大喜之日,自己的哥哥干么跑来触他霉头?

他不太悦然地说道:“感情这种东西,婚后自然就会有了,但莽撞的恋爱,可能会让我招致一个不完美的结婚对象,比起没有感情,我更不能忍受我的终身伴侣不完美。”

邱奇煜挑挑眉。“当你爱她,她的一切都会变得完美。”

他撇著唇,“结婚是人生大事,我不想冒险。”

唉,这不懂事的小子——“你现在就在冒险了。”

十部同款的凯迪拉克礼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身一律系上喜气洋洋的大红缎带,新郎的座车车头结著一只大红心,还有一对可爱的新人造型玩偶,车队凌晨三点从台北往南部出发。

梁家早已在北部生根已久,但家族的宗庙还在南部,举足轻重的长辈也都在南部,因此梁家的大家长——今年高龄九十的梁百成,坚持唯一的曾孙女要由南部出嫁。

虽然辛苦了点,但新郎本人一点也不以为苦,他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也只有梁家这种教养良好的家族会那么看重传统,他很满意。

“总裁,女方已经全部准备好了,约莫再半个小时就可以下交流道。”前座的南秘书回头报告。由于算是半夜就出发,一路上几乎只有他们的车,比预定到达时间还早了点。

他负责统筹婚礼,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女方的联络人通电话,以确保流程顺畅,因为这场婚礼可是全国瞩目的世纪婚礼,甚至有许多媒体一路从台北跟著他们迎娶车队。

“嗯。”邱胜翊忍住要出口的呵欠,完美地端坐著,俊颜没有特别的表情,但神情之中难掩倦意。

婚礼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仪式,他没有特别紧张的感觉,当然也不兴奋,倒是冗长的车程令他有点困了。

毕竟不是超人呵,昨天又到南部巡视化工预定地,直到十一点才回到台北,感觉才阖上眼,管家就已在他床侧唤他起床准备迎娶了。

下一个阶段,他要在三十岁之前拥有一对儿女,完美的一男一女,他已经跟他的专任家庭医师谈过了,要精准的拥有一男一女在这科技昌明的时代,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只要他的妻子愿意配合即可。

芷柔当然要配合他的每一个决定,不管是现在、未来都一样,妻子的用处之于他,是在应酬的场合有个得体的女伴,替他孕育出完美的孩子……

“糟糕,总裁,下雨了。”南秘书懊恼的看著打在车窗上的雨点。

在他们完美总裁的严苛要求下,什么都可以精密计算到趋近完美,唯独天气无法预测,婚期在两个月前就决定了,老天爷要在这时候下雨,拿祂有什么办法呢?

看著斗大的雨点越落越猛,邱胜翊微感不快。

这场雨不在他的婚礼预期之中,幸好快下交流道了。

然而五分钟后,雨势滂沱得让他蹙起了眉心,车队原本呈一直线,现在完全被打乱了。

车子在高速行驶下,溅起的白色水花看不到前方的车,也看不到后方的车,轰隆雨声以及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令人触目惊心。

当他感觉到车子正失速的往护拦撞去时,司机和南秘书的尖叫回荡在他耳边,他失去了意识……

“不得了啦!吴映洁啊!有人在你们家树林那边发现一具裸尸哪!”

上午七点,高阿田跟几名农夫慌张地冲进苗家大厅,又熟门熟路的冲到里面的餐厅,每个人的表情都无比惊慌。

餐桌上,苗吴映洁正跟家人在用早餐——丰盛的五菜一汤,每个人的碗里还有像小山一样尖的白饭。

他们务农人,早餐要吃得饱才有力气工作,因此五菜一汤是基本的,每人添两碗尖尖的白饭也是常有的事,不必大惊小怪啦。

“阿田伯,你在说什么?”吴映洁瞪大杏眼看著高阿田,她是有听到“树林”跟“发现”两字,但她想,应该是发现罕见的虫害吧,所以大家才会那么紧张。

“我说!发现尸体了啦!”高阿田跳脚地重复一遍。?!啷!

一只碗掉到地上,破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掉碗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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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映洁大眼眨了眨,“小叔叔,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没有。”苗大顺丢下漆木筷,嘴唇发抖,脸色惨白的奔回房去了。

“妈,小叔叔是怎么啦?”她问母亲。“他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去跟人家赌钱赌输啦?”

“大概是吧,你小叔叔就那点嗜好嘛,你不用担心,没事啦。”身材丰润,长得很欧巴桑的梅淑珠笑了笑,不以为意。

“哎哟!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管阿顺的哪根筋不对?”高阿田受不了的喊,“吴映洁!我刚刚说,树林里发现尸体了!尸体懂不懂啊?就是有人死了啦!你怎么都没反应?”

“你说——尸体?”吴映洁双眸倏地睁大。“是不是你们看错啦?阿田伯,田里怎么可能会有尸体,不要吓人好不好?”

“是真的!我一个人可以说看走眼,但我们五、六个人一起看到,你国扬伯还吓到昏过去,现在还躺在家里呢!”

“对!对!阿田说的是真的!”几个跟过来的农民忙不迭附和。

蹙著秀眉,吴映洁搁下碗筷,凝重地站了起来。“报警了没有?”

“没有,我们直接就过来了。”

她翻了个白眼。“拜托!阿田伯,这种事要先报警好不好?”

“呃——我们是想,农庄里的事都是你在管,村庄里的事也都是你在管,所以——那个——”

“但尸体——是尸体耶!”吴映洁深吸口气,避免脾气本来就不好的自己大抓狂。

“女儿,你就先过去看看吧。”梅淑珠拉拉女儿衣袖,猛使眼色,低声说道:“或许他们几个老眼昏花看错了,上次不就把竹子看成毒蛇吗?我想他们一定又看错了,咱们村庄向来平静,连只死狗死猫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尸体?!”

吴映洁认同母亲的话。“好吧,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我也一起去。”凌仲凯跟著站起来。

“你去干么?”凌仲芳连忙阻止不懂事的弟弟去凑热闹。

“对啊!你去干么?”吴映洁压著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下。“你吃你的饭吧!吃完就去忙该忙的事,我去就好。”

正文 第二章

头好痛……

邱胜翊困难的睁开眼睛,立即感到一阵晕眩,只好再度闭上双眼。

“你醒啦?你还好吧?你没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亲的声音在他耳畔殷殷关切地询问著。

好陌生的声音,这是谁在说话?

“妈,要问也等他睁开眼睛再问,他搞不好又昏过去了。”吴映洁双臂环胸地站在床边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们也真好笑,看见他光著身子昏迷在树林里,居然连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尸体”。

说也奇怪,他怎么会浑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属于苗家的树林里呢?

阿田伯他们说,他身上的衣物和财物一定都被流浪汉给剥光了,所以他才会连条内裤都没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确定他还活著的那一刹那,她整个给他脸红,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体耶,有够不好意思的。

“我的头……好痛……”邱胜翊拧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终于睁开了双眸。

“啊,醒了、醒了,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欢天喜地的喊,然后像个母亲般慈爱地安慰著他。“当然会痛喽,会痛是应该的,你全身有不少擦伤,不过幸好伤势不重,应该谢天谢地了。”

他看著眼前福泰的陌生妇女。“你是谁?”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吴映洁的母亲,你叫我苗大婶就可以了。”

吴映洁?苗大婶?好陌生。“我认识你吗?”

吴映洁往前一步,直截了当地回道:“你不认识这里所有的人,我们也不认识你,你昏迷在我们家的树林里,是我们把你给救回来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点面熟。

“我认识你吗?”他好像看过她,但她叫什么名字,他一点也想不起来。

“不,你不认识我,因为我也不认识你。”吴映洁明快地说:“把你家人的电话告诉我,我通知他们来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脑中一片空白。

“对啊,你总有家人吧?”她顿了顿。“呃——你是孤儿?”

他紧拧著眉心,不发一语。

吴映洁润了润唇,试探地问:“那么,你总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我叫你朋友来接你。”

他还是不说话。

“呃——你连朋友都没有?”

这个人还真悲哀,长这么大,居然连个朋友都没有?

也难怪啦,瞧他,俊美无俦的脸庞,文明又带点冷漠的气质,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丝柔和,他可能是那种超级难相处的人。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吴映洁问道,并且认为这个问题总该回答得出来了吧?

“我——”他终于开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想不起来。”

“什么?”吴映洁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吴映洁眨著眼。“你失忆了,是这个意思吗?”

“我不知道……”他的头好痛,只要他试图去想什么,他的头就会撕裂般的痛。

“怎么办啊?他可能伤到脑袋了。”梅淑珠忧心忡忡地看著他。“要是他一辈子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怎么办?这样很可怜耶。”

“我看还是报警吧,把他交给警方。”农庄的事已经够多了,她一点也不想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蓦地,一颗头鬼鬼祟祟地探进房里来,苗大顺对侄女招招手。

“吴映洁,你过来一下。”

“有事吗,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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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有事才会找你,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快点过来就是了。”

吴映洁走到房门口,立刻被苗大顺不由分说的拉出去,一古脑的拉到他的房间里,还马上把房间门锁上,看得她一头雾水。

“到底什么事小叔叔?为什么要锁门?”

苗大顺搓著手,不安地说:“那个——事实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谁?”状况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顿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就……就是客房里的那个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么?”吴映洁眼珠子差点滚下来去跟地板亲吻。

看到吴映洁的反应,苗大顺更不安了。“那个——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开了车要回家,经过树林时,没想到他突然冲出来,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确定吗?”吴映洁眉心一皱,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当时喝醉了,怎么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离十啦,我看到一团黑影冲过来,我撞上去,听到砰的一声,我酒当场吓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车看,连忙开了车就跑。”

她没好气的瞪著苗大顺。“厚~小叔叔!你怎么可以肇事还逃逸啦?万一他被你撞死怎么办?”

他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没有驾照,还酒驾把人撞成失忆,现在怎么办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对,你就不要再骂我了。”苗大顺一脸苦瓜的向吴映洁求饶。“刚刚听到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我都快紧张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这样不就永远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好!”吴映洁蹙著眉。“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报警了,让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为什么不行?”

“万一报警,追查起来,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个……我……我没驾照,还喝酒,还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负责怎么办?”

吴映洁蹙著眉,很不认同。“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

“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著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

知道吴映洁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垂头丧气的模样,吴映洁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胜翊……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邱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著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奇煜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胜翊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吸吸鼻子。“她们说,如果胜翊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著,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胜翊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邱胜翊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吴映洁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吴映洁的爷爷、奶奶,吴映洁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吴映洁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吴映洁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邱胜翊紧抿著唇,看著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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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吴映洁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吴映洁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吴映洁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吴映洁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著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邱胜翊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吴映洁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吴映洁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吴映洁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著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邱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邱胜翊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吴映洁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吴映洁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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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脏咚地一下,映洁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映洁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映洁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正文 第三章

吃过早餐,邱胜翊百无聊赖地走出屋子。

所有人都去工作了,连年事已高的吴爷爷和吴奶奶都因为闲不住而跟到田里帮忙,家里只剩他和几只猫狗。

看著吴家透天厝前的莲花池,他的视线在花瓣上停留了一会儿,一片枯叶从树上飘下来,掉到了他头上,他眉头一皱,把叶子从发心上拿下来,看著叶子,他瞬了瞬眼眸。

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网路,一切都陌生得可以。

上午十点的阳光暖洋洋的,空气很清新,有几朵白云在蓝蓝的天际缓缓移动,几只麻雀在院落里觅食,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他以前一定不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因为他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他到底是谁?

他有家人吗?为什么没有人来找他?

“娘小子,你打算在这里白吃白住多久?”凌仲凯不怀好意地晃出来,一副老早准备好要找他碴的模样。

“你刚刚叫我什么?”邱胜翊冷漠的和他对视。

“娘小子啊。”凌仲凯嘲讽地低哼。“长得跟娘儿们一样,不是娘小子是什么?还是你喜欢我叫你娘娘腔?”

他不喜欢这个家伙,从第一眼就不喜欢,但映洁居然收留他?

哈!他搞不懂,就算这家伙失去记忆好了,把他丢到警局里去不就好了,干么要让他住下来?凭什么啊?

他直觉的想法是——映洁被这家伙的外表迷住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我跟你是不同水准的人,对我说话尊重点,不要口出秽言。”邱胜翊沉著俊脸说道。

凌仲凯愣了愣。“什……什‘会言’?”

他对读书没兴趣,也没那天份,高三就辍学在农庄里帮忙,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常被他姊骂没出息。

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业学历的他,配不上拥有大学文凭的映洁,可是他就是认定了她,也因此农庄里天外飞来这么一个帅小子,他才会如此不安。

“连秽言都不懂,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话?!让开!”邱胜翊冷淡地要走。

“我偏不让。”凌仲凯展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声呛道:“失忆了还这么跩,你这小子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只能待在这里白吃白喝,有种的话,就在农庄里工作赚你的生活费啊!我打赌你连一天……不!你连半天都待不住!”

“我已经跟吴映洁说过了,等我的家人找到我,我会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这里食住的所有费用。”

“哈!说的好听,谁知道你有没有家人,有没有人会来找你,如果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怎么办?一辈子白吃白喝吗?”

邱胜翊俊脸倏沉,怒目瞪视著他。“那么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才对吧!”凌仲凯轻视地看著他。“如果你不是存心在这里白吃白住,现在就跟我到田里去,大家都在田里干活,没理由你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屋里享福。”

邱胜翊冷笑一记。“带路。”

他会证明他不是一个存心白吃白住的人。

映洁一抬眼就看见两人火药味很浓的向她走过来,她稀奇地看著那两个显然气氛不太融洽的人。

“你们怎么会一起来?”停下手边的工作,她先看了看凌仲凯,再看了看邱胜翊,两个人的脸都很臭,感觉怪怪的。

凌仲凯用一根手指头指著邱胜翊,“他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休息不好意思,要来帮忙。”

“真的?”映洁精神一振。

这个傲慢鬼跩归跩,起码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现在正是农庄里最忙的时候,多个人手当然好。

“我要做什么?”邱胜翊蹙拧著眉心问。

“首先,去穿双雨鞋,戴顶草帽,看见那间小茅草屋没?”映洁好心情的指指田埂旁边一间不起眼的小茅屋。“里面什么东西都有,穿好了再过来找我。”她接著看向另一人,“仲凯,你去帮阿泰婶。”

自从吴家的一家之主吴大吉过世后,身为吴家独生女又性格刚强的她,就变成当家作主的人,梅淑珠凡事都要问过女儿,相当依赖她。

“是!大小姐!”凌仲凯耍宝地行个军礼,快乐的去帮阿泰婶了。

等一下映洁就会知道娘小子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软脚虾了,一副大少爷的样子,包管他不到十分钟就昏过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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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胜翊穿好雨鞋,戴著草帽,神情别扭到不行的走出小茅屋,他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这副俗到爆的鬼样子有多滑稽。

“来吧,你的工作很简单,把树下那些肥料搬过来就行了。”映洁对他解说著,“肥料很重,你要有心理准备哦,因为都是有机肥料,我们的农田,主要种植叶菜类和瓜果类,大概有三十多种瓜果和叶菜。”

他看了她一眼,“意思是,不用农药?”

“对!”她兴致勃勃的对他说:“化学农药跟化学肥料都会伤害人的身体,不管是喷洒或者食用都一样,所以我们农庄从两年前开始,尝试有机栽种,虽然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推广的阶段,但我相信假以时日,有机作物会被全人类给接受的。”

邱胜翊冷淡的看了一眼田里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的青菜。“这些卖相差的蔬物,你想卖到哪里?”

她微微一愣。“啊?”

他挑眉道:“这些东西根本不能看,能卖到哪里?你太天真了,根本没有市场。”

映洁体内涌起一股很想打他一拳的冲动。

傲慢鬼讲话果然很刻薄,不鼓励她对地球和人类健康的这份心意也就算了,竟还泼她冷水?亏他现在还吃她的、住她的,真是有够不讨人喜欢的。

“有没有市场,不是你说了算,这么天然这么健康的东西,完全没有农药,只要是人都会选择有机作物的。”她给他呛回去。

邱胜翊冷冷的哼了一声,“这丑丑的菜,你要卖得比一般菜价贵才够成本吧?”

咦?他懂哦。

映洁一愣,回神后说道:“没错,但那也是不得已的,因为有机肥料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而且在作物的成长过程中,需要花很多心思……”

他不客气的打断她,“这就对了,答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投入双倍的资金,换得的经济效益却几乎等于零,这是傻瓜才会做的事。”

她讶异地看著他。

他到底在鬼扯什么?

自从她决定把吴家农庄全面转型为有机农业之后,家里的每个人都挺她,也都给予她最大的鼓励。

没错,现在农庄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但大家仍然都支持她,才没有人对她说过什么“经济效益等于零”的鬼话哩!他真的是好笑极了!

“你还是早点打消你的有机梦吧,你这么做只会害死吴家农庄而已。”邱胜翊冷冷的说。

映洁抬眸迎视著态度冷漠的他,怒火在她美眸之中燃烧。“喂!傲慢鬼!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又凭什么否定我的梦想?”

他冷漠的回望著她。“因为你的梦想不切实际,女人就是这样,感性大于理性,所以永远成不了大器。”

她语带嘲弄地问:“那阁下你又成什么大器了?失忆吗?”

说完,她得到一丝报复后的快感。

“你——”他拧起了眉心,冷冷瞪视著她。

映洁因为他的哑口无言而得意不已。“傲慢鬼,你一定从来不知道,那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感觉是多么快乐,或许在你没失忆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的,所以你才那么自以为是。”

他瞪视著她,俊颜铁青的抿著唇。

他在失忆之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不是靠他双手创造的吗?

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这几个字眼好陌生……

难不成,被她给说中了?

“你回去!”映洁不留情面的说道:“这里不需要你帮忙,对于被你否定的这片农田来说,你的存在只是污染了神圣的它们而已,所以你走吧!我不想看到你。”

邱胜翊也很不高兴。“我也同样不想待在这里,因为跟不理性的笨蛋沟通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他走了,还忘了脱掉塑胶雨鞋、摘掉草帽,直接走掉了。

映洁咬牙切齿的瞪视著他修挺的背影。

说她是不理性的笨蛋?

跟她沟通是很累人的事?

天杀的!傲慢鬼,你才是猪啦!

映洁以为经过昨天的火爆争吵,她今天不会在田里看到傲慢鬼,可是当吃完早餐、大伙都在田里工作时,她竟看到他穿著雨鞋、戴著草帽走向她。

他想干么?又想来跟她吵架是吗?

她防备的瞪视著他,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出战的甲虫。

“你来做什么?”现在的她真的看他很不顺眼,因为他是第一个否定她的人,也是第一个对她把话说那么重的人。

都是他啦,害她昨晚失眠了。

从来没想过转型为有机农业对吴家农庄有利还是有弊的她,因为他的一番鬼话,胡思乱想了整晚,甚至还冲动的到母亲房间去问她,她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带给大家困扰了?

“怎么会呢?女儿,你怎么会突然这么想,我跟你爷爷奶奶还有你小叔叔都很支持你的做法,其他人也一样,所以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去做吧,我们都是你的粉丝,永远支持你哟!”

听到母亲一番肯定的话,她才像吃了定心丸,不再怀疑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可是现在看到他,她心情还是整个不好,直觉到他又是要来打击她了。

然而,邱胜翊却只是看了她一眼之后,什么也没说,然后开始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弯下身去,有时又站起来,令人摸不著头绪。

“喂!傲慢鬼!你到底在做什么?”一个小时后,映洁忍不住跑到他面前去质问他。

“不必你管。”他勾了一下嘴角,姿态是一贯的冷傲。

“什么话?”她的音量陡然飙高。“这是我家的田耶,你这样随便进来随便乱看,我怎么能不管?你起码要得到我这个主人的同意吧?”

“我做事一向不必得到任何人的同意。”他冷淡的说。

蓦然,他的心一动。

他怎么会这么说?

这句话……他说过——他说过对吧?

该死!才要细想,他的头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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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好大的口气,好像你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一样,真是好笑极了……咦?你怎么了?头又痛了吗?”

映洁嘲讽的语气转为关心,见他抚著额头,好像快支撑不住了,她连忙扶住他。

同住了几天,她大概知道,每当他要试图想些什么的时候,头部就会产生巨痛,迫使他不能再想。

“我扶你到树下坐一下!”

他没有拒绝她一片好意,因为他的头不但像有针在刺一般,还晕眩的让他快要吐了。

映洁把他扶到大榕树下,小心翼翼地让他坐在盘根错节的巨大树根上。

“你还好吗?是不是很痛?”她半蹲在他面前,双眸担心地望著他。

他没有回答,突然之间,他竟猛力捶打著自己的头。

她差点没被他的举动给吓死!

“喂!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这样打自己的脑袋,你这样会把头打受伤的!”

见他每一拳都那么“真材实料”,她连忙拉住他双手,阻止他自残的行为。

“不要……拉我……我头好痛好晕……”邱胜翊那张向来傲慢冷漠的俊脸上,首次浮现恐惧的神色。

看到他这样,映洁的心也跟著一缩。

天啊!他一定很难受很痛苦很害怕!

她不假思索的紧紧抱住他。“不要怕!你不要怕!我在这里!”

他的头倚在她小巧的肩膀上,身体被她温暖的小手抱住,这份力量稳定了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头晕渐渐消失。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愤怒的大喝传来,拥抱中的两人被人从中间硬生生的分开!

“仲凯?”映洁错愕的眨了眨眼,他害她跌坐在泥土上耶。

凌仲凯气急败坏的指责他们,“看看你们!大白天的,你们在这里搂搂抱抱像什么话?”

气死他了啦!

昨天看他们整天不说话,好像在冷战,他还高兴了一整晚,没想到今天两个人却抱在一起,莫名其妙!他真的快气死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映洁蹙著眉。

“我想到哪里去了?我想到哪里去了?那要看你们做了什么啊!”凌仲凯犹自跳脚不已,一直在那里哇啦哇啦叫。

“神经!”映洁懒得理那只蚱蜢,她拍拍屁股站起来,关心地又蹲回邱胜翊面前。“你好一点了吗?”声音跟神态变得跟凌仲凯讲话时不一样,难得的温柔。

“吼~你干么这么注意他?!”有个人气炸了。

映洁一样不理他,此时此刻,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邱胜翊身上,很担心很担心他,那份担心流露在她圆亮澄澈的眼眸之中,令邱胜翊的心莫名一震。

想不到她也会这么温柔……

“怎么了?”她急了。“怎么不说话?还很不舒服吗?还是我送你到医院去……”

他的俊唇蠕动了一下,声音有点沙哑,“谢谢。”

映洁愣了愣。

谢——谢谢?

她有没有听错啊?傲慢鬼对她说谢谢?

“呃,你——你没事——吧?”她伸手摸他额头,确定他没有发烧,没有烧坏了头壳。

失忆已经很口怜了,如果连脑袋也烧坏,那就真的太惨了。

他凝眸看住她,再次说道:“刚才——谢谢你。”

映洁的胸口一热。

邱胜翊感觉到谢这个字,对他好陌生。

怎么?他以前是个不会说谢谢的人吗?他突然强烈的想找回过去的记忆,一个不说谢字的人,他是怎么活的?

一连几天,邱胜翊都出现在农田里。

他也没做什么,就是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候他可以盯住一棵菜良久,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不过他也没妨碍到别人,所以大家也就随便他了。

当然,有个人除外。

“哼!那小子超诡异的,我们一定要小心他,不然哪天田被他卖了都不知道。”凌仲凯经常语带敌意,有意无意地这么说。

“他又没做什么。”映洁对他的言论很感冒,在她看来,邱胜翊应该只是渐渐对有机栽种产生兴趣罢了。

她比较担心的是,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他还是没有恢复记忆。

看来她得找个时间跟小叔叔商量一下了,不报警也要有个期限,总不能他一辈子想不起来,就一辈子让他住在这里吧?这对他不公平啊!他们绝对不可以这么做,这样很自私。

“吴映洁,你过来。”

正在出神之间,听见有人叫她,一抬眼,看见站在农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著她。

她看著他,眨了眨眼。“我吗?”

邱胜翊微抬下颚,“这里有第二个吴映洁吗?”

她蹙眉朝他大步走过去。“喂!傲慢鬼,你就不能有礼貌一点吗?”

顿时,俊颜微怔,“我这样没有礼貌吗?”

“当然!”映洁皱著鼻子数落他,“讲话都用冷嘲热讽的,或者一副人家应该知道,不知道就很白痴的样子,你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啊?”

他扯扯唇角,“我也很想知道。”

哦喔,踩到他的痛处了,她吐吐舌头。“对不起……”一时忘了他失忆。

“算了。”他撇撇唇。“你过来看这个。”他蹲了下去。

“看什么?”她好奇的走到他旁边,也蹲下去。

两个人在大太阳底下,蹲在菜田旁看著卖相很丑的青江菜,菜叶都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搞不好有人光看就会起鸡皮疙瘩哩。

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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